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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的可上網抓檔案 台北縣汐止市樟樹國民小學97學年度第六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簡章:97年8月22日(星期五)起至縣網http://www.enctc.edu.tw或本校網站 http://www.tctes.tpc.edu.tw下載。 二、報名日期:97年8月 25日(一)8:00~10:00。 三、報名地點:本校二樓教務處 (台北縣汐止市樟樹一路141巷2號。電話:26421407#5100) 四、報名方式:檢同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須附委託書),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五、報 名 費:300元整,既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六、甄選日期:(一)筆試 8月25日(一) 10:00~10:20 抽序號 10:30~12:00 筆試(考試地點:二樓校史館) (二)試教和口試 8月26日(二)9:00起 8:30~8:40至二樓辦公室報到(遲到超過10分鐘不予報到) 8:40~8:50說明口試及試教方式 試教時本校提供手提CD、磁鐵白板(100CM*80CM)、實物投影機 七、甄選名額:共壹名【英語壹名(進修留職停薪缺半年,任期至97學年度第一學期結束) 】,備取若干名。 八、甄選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身心健康、品德優良,且不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 一條、第三十三條各款與教師法十四條之情事,大學以上畢業。 九、職務分配原則: (一)正取人員分配職務後,如未報到,逕由備取人員依前述原則直接遞補。 (三)各項補缺人員,如被代理人中途復職或上級機關函文派員補缺,代理人均應無條件辦 理離職手續;若學期中有班級縮減之情形,均應無條件解約,其解約順序,均依錄取順序由後 往前逐一為之,被裁減各員,縱本校已先發聘約,仍得由學校逕以書面通知註銷原簽聘約,各 當事人不得異議,並放棄先訴抗辯權(惟日後如有適當職缺,仍享有優先補缺權利) (四)另因前項情形致代理職缺需作調整時,由人事室簽報教評會核可後,各受調整人員應 配合學校行政無條件換約,不得異議,如有拒絕換約者,學校得以書面或公示送達方式逕行 註銷原約並告知新合約內容,仍不接受者,由人事室簽報校長及教評會予以解約。 十、應繳驗證件及教案:各欄請以正楷詳細填寫,各證明文件請攜帶正本,於報名時當場 驗還,並自備影本供本校存查,錄取後如發現所附證件有偽造、變造者,一律解聘。 外國學歷證件請先完成認證,否則不予承認。 (一) o 甄選報名表。 (二) o 切結書o甄選成績單o應試證o委託書o自傳。 (三) o 其他教學績優證明文件。 (四) o 大學畢業證書 (五) o 國民身份證。 (六) o 殘障手冊(應試者皆達錄取標準且同分時,以持有殘障手冊者優先錄取)。 (七) o 二張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相片(分別粘貼於報名表、應試證)。 (八) o 自備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郵之信封一個。 (九) o 教案一式五份。 ※以上證件請依序排列,以利作業。 十一、甄選方式: ◎國小代理教師 (一) 筆試:佔40% (二) 試教:佔40%【唱名入場即開始計時10分鐘,9分按第一次鈴,10分按第二次鈴, 唱名3次未到取消資格】 (三) 口試:佔20%【試教結束即在原場地進行口試,禁止攜帶任何書面資料,唱名入場 即開始計時10分鐘,9分按第一次鈴,10分按第二次鈴,唱名3次未到取消資格】 十二、錄取標準: (一)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成績相同時,以持有殘障手冊者優先錄取,再同分時,以修 有特教學分者優先錄取,若再同分,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參加甄選人員如未達錄取標準,本校評審委員會得決議減額錄取或不予錄取。 十三、97年8月26日下午上網公告錄取榜單,並以所附之回郵書面通知。 (查榜網址:縣網http://www.enctc.edu.tw; 本校網站http://www.tctes.tpc.edu.tw) 十四、(一)代理教師比照『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規定以學歷起支薪級核薪。 (二)代理教師待遇支給標準,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但未具所代理類科別合格教 師資格者,其學術研究費按八成支給。 十五、錄取之教師,應於8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攜帶身分證親自至本校辦理 報到簽約,逾期取消錄取資格。 十六、如有正取教師放棄錄取資格,本校於8月27日(星期三)下午1:00至4:00以網路及電 話方式通知備取教師遞補,備取人員須於8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完成報到簽約 手續,不得以尚未接獲書面通知提出異議。 十七、本簡章經本校教評會通過後實施,如有補充事項及天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致甄選 日程、地點變更,悉公布縣網及本校網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