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in04112001:當然不合理阿,雇主有幫你投保勞健保嗎?你們中間有契 03/31 23:35
→ tin04112001:約關係嗎?如果沒有投保,雇主已經不符合勞基法.勞基法 03/31 23:36
→ tin04112001:有規定正職(忘記有沒有包涵兼職)離職要在前一個月 03/31 23:37
→ tin04112001:提出.但如果你的情形不在上述情形內,雇主沒有任何權力 03/31 23:38
→ tin04112001:來扣你的薪水.但你是老師,個人還是覺得還是要給雇主 03/31 23:39
→ tin04112001:時間來找接替你的老師,不然對學生就太不公平了 03/31 23:40
推 mysheros:有無白紙黑字 跟契約有沒有成立無關 04/01 00:24
→ mysheros:這樣不合理 你打去問勞工局或勞委會問問 04/01 00:25
→ mysheros:問他們用哪一條 拿出法條老闆就比較不敢皮 04/01 00:25
→ greennu:我更慘,我一個月前告知,老闆說要扣一個月薪水 04/04 21:40
→ greennu:但我打算要到底,不然我會把他們惡形惡狀PO到版上 04/04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