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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是跑班老師, 兩個星期前,突然跟一家補習班辭職, 我告訴班主任,因為其他工作的關係,真的沒辦法繼續敎 班主任以我要突然離職事前沒有告知為理由,要扣我一半的薪水 (三月敎了8小時,可以拿3600,主任只肯給我1800) 我們沒有簽約, 請問這樣合理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31.66
tin04112001:當然不合理阿,雇主有幫你投保勞健保嗎?你們中間有契 03/31 23:35
tin04112001:約關係嗎?如果沒有投保,雇主已經不符合勞基法.勞基法 03/31 23:36
tin04112001:有規定正職(忘記有沒有包涵兼職)離職要在前一個月 03/31 23:37
tin04112001:提出.但如果你的情形不在上述情形內,雇主沒有任何權力 03/31 23:38
tin04112001:來扣你的薪水.但你是老師,個人還是覺得還是要給雇主 03/31 23:39
tin04112001:時間來找接替你的老師,不然對學生就太不公平了 03/31 23:40
mysheros:有無白紙黑字 跟契約有沒有成立無關 04/01 00:24
mysheros:這樣不合理 你打去問勞工局或勞委會問問 04/01 00:25
mysheros:問他們用哪一條 拿出法條老闆就比較不敢皮 04/01 00:25
greennu:我更慘,我一個月前告知,老闆說要扣一個月薪水 04/04 21:40
greennu:但我打算要到底,不然我會把他們惡形惡狀PO到版上 04/04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