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llbrae2002 (史黛西)》之銘言:
: 前一陣子接了格蘭英語的班
: 因為一般補習班兼職都要簽約
: 所以不疑有他
: 但最近因為找到正職工作
: 其中一個五點的班無法繼續只好解約
: 才發現他們的違約金跟一般補習班不同
: 是要賠不滿的教學時數
: 也就是說今天我簽約一年 如果我只有作半年 就要賠後半年的錢
: 請問各位大大有見過這樣的合約嗎??
: 這種違約金是否合理??
: 是否真的要賠那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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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20.23
※ 編輯: absolution 來自: 61.230.120.23 (10/02 10:50)
這個問題,好像還蠻多人都很關心,
兼職老師當然不是不能離職,但是除非有甚麼重大事故,
不然我是覺得一期開始就到帶到完(大型補習班通常是三個月為單位)是基本的職業道德.
回到契約的問題,基於契約自由的精神,通常是要尊重雙方擬定的契約,
但是因為勞資雙方在締約時本來就沒辦法處於平等地位談判,
所以法律規定如果雇主向法院請求時,法院可以酌減至合理金額.
(如果雇主沒有向你起訴請求,你就不用管他了啦)
在你的例子中,合約裡說只做半年,就要賠後半年的錢應該算是不太合理的.
因為這樣等於是你前半年的錢都做白工了.
我以前也幫朋友處理過這種事情(她是要出國念書),
因為他們老闆很硬,一直說要法院見,
所以我後來也有一點火大,就不理他.
結果等了很久也沒等到法院的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