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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多小的時候,我喜歡下雨天。
因為我可以穿雨鞋。
穿雨鞋有什麼好讓人開心的?
我也不知道。
不過我依稀記得,我小時候最喜歡看的電視節目是「太空戰士」,裡面的戰士都
是穿著好像雨鞋一樣的鞋子,所以我覺得如果我要當太空戰士,最需要的就是一
雙像樣的鞋子。
像「太空戰士」一樣的鞋子。
所以我國小的時候,非常喜歡下雨天。
大概就是因為可以穿雨鞋去學校吧。
不過後來我沉迷到連大太陽天都想穿雨鞋去學校,最後,學校的老師逼我把雨鞋
脫下來,我還使用太空戰士大絕招去對付老師。
然後,老師差點要叫媽媽把我轉到特殊教育班去。
那時候的我只擔心一件事。
『特殊教育班,可不可以穿雨鞋上課?』
後來我的雨鞋就被媽媽沒收,我也漸漸地忘了我曾經那麼喜歡下雨天了。
Hobo也常常拿這件事笑我。
一直到慢慢長大以後,我開始討厭下雨天。
當然,不是因為我不能穿雨鞋出門。
討厭下雨天,其實跟討厭情人節差不多。
情人節不想上街的原因,是因為街上的情人總是讓我這個孤單的人顯得更孤單。
而討厭下雨天的原因,也是因為偶爾看到一對情人只撐一支雨傘,我就會整個人
生氣到差點沒有『滾』起來。
哇靠!
有沒有那麼窮啊!非得要兩個人撐一支傘?
沒有錢買傘,我可以借你嘛!
這也是我後來很不喜歡撐傘上街,反而喜歡穿雨衣的原因。
我總是覺得,一個人撐傘的感覺,有點不舒服。
雖然不會你淋濕左半邊,我弄濕右半邊,但是只要遇到情侶撐傘,我就會很難過
。我真是個性情中人。
可是國小畢業以後,下雨穿雨衣出門而不撐傘,真的覺得有點怪怪的。
可是,我覺得一個人撐傘,反而有點怪怪的。
可惜,我的身邊總是少了那麼一個女孩子。
其實說實在的,我也戀愛過。
我國小的時候,偷偷的暗戀隔壁班的女孩子,高高瘦瘦的,兩顆水汪汪的眼睛好
像總是往我這邊眨,白白的皮膚,臉上還有自然浮現的紅潮,長長的頭髮,總是
紮著整齊的馬尾,制服上衣也總是燙的平平整整的。
這是我的初戀,在我國小五年級。
我一直覺得她很喜歡偷看我,總是有意無意的經過我們班,然後對我放電。那時
候正是郭富城最紅的時候,我剪了一個跟郭富城差不多的髮型,然後從教室裡面
對著她微笑,只差沒有對她大喊「妳是我的巧克力」。
這也是我第一次失戀,在我國小五年級某天。
那天,天氣陰陰的,早知道這是個不好的預兆,我也不會那樣衝動的跑去和她告
白。不過,這世界就是充滿了太多的早知道。
「妳…,我…,可以跟妳做個朋友嗎,其實我…,」
『請問你速隨?』
很好。
在我還沒有把心中想好的台詞說完之前,她就開口了。這一開口,當場把我心中
對她的幻想一巴掌打裂,而她鄉土味十足的口音也讓我為之震撼。
我一輩子不會忘記她,雖然現在我連他姓什名誰都忘光光,但是那並竟是我的初
戀,也是我第一次失戀。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次告白失敗的關係,從國小五年級開始,我似乎就被下了魔
咒,每次我只要欣賞或者喜歡上哪一個女孩,不是已經有男朋友,就是會給我一
些老掉牙的台詞應付我。
「我覺得,我們還是做朋友比較好。」
這句話說明白點就是你這豬頭根本配不上我。
「我想,我現在還不應該談戀愛,課業是我最重要的目標。」
說完隔一個禮拜那女孩子就跟男朋友手牽手在學校散步。
「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
之後Hobo告訴我,那女孩子竟然跟另一個女孩子在操場打啵。
天哪,難道這輩子我就註定這樣子渡過嗎?
不過,國中高中的老師把我洗腦,告訴我只要考上大學,談戀愛跟時間會比看新
聞的時間長,跟女孩子牽手跟洗手一樣平凡,跟女孩子打啵會跟吃飯一樣簡單。
當我很認真的問過讀大學的表哥,他很沉重的拍拍我的肩膀,告訴我「你以後就
會知道了」,接著嘆了一口氣。
哇!你看看。表哥長得那樣遵守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都會因為談戀愛談到搖頭嘆
氣,可見戀愛是多麼沉重的一回事。沒關係,我願意接受愛情的考驗,感情的折
磨。即使因為愛情的束縛使我的腳步沉重也不要緊。
當我拿著成績單,眼中心裡盡是高科技新貴的畫面,嗯,就是穿著筆挺的西裝,
開著名貴的敞篷跑車,車上放著高檔的古典音樂,然後脫下我的墨鏡,停在路邊
對著攔不到計程車的美女說:「上車吧,寶貝,我順路。」,然後呼隆一聲,捲
起一陣灰塵,路旁騎摩托車的小男生目瞪口呆,身邊的美女對我抱以嬌嫩的甜笑
。
「哈哈哈哈,寶貝,我寶你老木啦,哈哈哈。」
我很認真的告訴我的室友阿振,他竟然這樣子回答我。
好吧,我承認我上當了。我讀的是一所國立前五志願的好大學,前途一片風光明
媚,只是這學校男女比例是九比一,很明顯的,幾乎是一所和尚大學。
這時候回想起我拿到成績單偷笑的畫面,或者在我幻想中吃我的敞篷跑車灰塵的
摩托車騎士,只要身後載著女孩子都比現在的我好多了。
真是窩囊到了極點。
還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認識了現在這個室友,阿振。
阿振叫做丁家振,身高一米八七,不含鞋子。頭髮像竹野內豐,眼神像古天樂,
身材像張耀揚,幽默像吳宗憲。
雖然在寢室裡面,他的內褲總是隨處可見(圖案多半都是一條龍,或者裸女圖的
那種),他的襪子也是十天半個月都不會洗,穿一個禮拜,翻過面再穿一個禮拜﹔
垃圾桶的垃圾不到最後關頭,絕不輕言打包,電腦一打開也是小澤圓的桌面。
奇怪的是,這樣的傢伙,在寢室跟在外面卻完完全全的不一樣。
除了談笑風生,阿振憂鬱的眼神,渾厚有磁性的嗓音,簡直是女孩們心目中等同
偶像劇演員的魅力。這是我另外一個室友Hobo說的。Hobo叫做蕭育欣。
至於為什麼他要叫做Hobo,我想大家把手邊的電子辭典拿出來查一下就知道了。
Hobo,流動工人,流浪漢。
因為他的百年不變襯衫,所以阿振叫他Hobo。
用英文,也感覺比較有文藝氣息。
有時候我和Hobo跟阿振一起出去吃飯,身邊女孩子的眼光不斷在我們身上遴巡,
彷彿一瞬間我和他是這空間的唯一主角一樣。當然,不包括Hobo。
好吧,我承認,只有阿振一個是主角,可是誰又能保證不會有女孩子注意到身旁
的我,不會被我郭富城似的髮型,或者額頭上呼之欲出的青春痘吸引?
除了跟阿振走在路上接受女孩子們崇拜眼神的洗禮,由於阿振是系上的公關,所
以跟外系甚至外校的女孩子接觸的機會就多了。
「欸欸,阿振,也介紹幾個正妹認識一下嘛。」
『喔,正妹?』
「對啊,上次我在餐廳看到你跟兩個女孩子吃飯,一個長髮坐你對面,另一個短
髮的也很可愛啊,介紹給我嘛。」
『凱子,相信我,那個短髮的女孩子不適合你。』
「沒關係啦,你不是在跟那個長頭髮的交往嗎,一起出去嘛。」
『相信我,你相信我就是了。』
之後沒多久,阿振跟那個長頭髮的分手了。
原因是,阿振跟那個短頭髮的女孩子交往。
啊!阿振真是我的好朋友,幫我先觀察短頭髮的女孩子,是不是適合我。
有這樣的朋友,我真的應該開心。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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