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esasin: 推~10/10 00:43
→ esasin: 一些原本用伴侶法"過渡"的國家,到後來紛紛走向婚姻平權10/10 00:45
推 Gabby1122: 超優質Yoh一定要來推一個!!!!!10/10 00:45
推 winterold: 推個10/10 00:45
→ yoh0513: 兩位大人動作太迅速啦~XD 還請幫忙指教10/10 00:46
→ esasin: 像是文中提到的英國,在去年~今年(蘇格蘭)通過10/10 00:47
推 rrcmjp:10/10 00:47
→ esasin: 多是意識到唯有真正的平等,人權才能被完整保障10/10 00:49
推 Gabby1122: 想分享一個連結:為何同志不能接受特別法一定要叫婚姻??10/10 00:53
→ Gabby1122: 因為不少立委是有試圖要用不稱"婚姻"的法律給同志權利 10/10 00:54
→ Gabby1122: 為何同志不該接受呢?請看一模一樣黑人白人學校的例子10/10 00:55
→ Gabby1122: 這就是為何"隔離(同志叫伴侶,異性戀叫婚姻)"不是真平等10/10 00:56
推 xyz710263p: 推10/10 01:00
推 Rainbowlala: 推 讚的文10/10 01:04
推 billykin: 推10/10 01:07
→ P75201314: 推10/10 01:11
推 dualiammin: 推10/10 01:26
推 ytol: 推10/10 01:39
推 vivi3018: 推再見我的 新郎,大淚噴10/10 01:44
推 javapie:10/10 02:44
推 Wulakey: 推~~ 10/10 07:56
推 yayamaruko: 推!10/10 08:36
※ 編輯: yoh0513 (220.128.109.232), 10/10/2014 09:12:45
→ yoh0513: 謝謝板板和蓋比。我會繼續多方瞭解。謝謝 10/10 09:13
→ yoh0513: 另外。下半場討論關於愛滋。也是我在關注的方向。因演講 10/10 09:19
→ yoh0513: 內容和方式。我還在想要如何寫的客觀一點。未必會有(下 10/10 09:19
→ yoh0513: )的心得。 10/10 09:19
推 mon916: 推 10/10 10:35
推 Grace50: 超優質Yoh大,超優質文,推~ 10/10 12:04
推 senstivewu: 推! 受益良多… 10/10 12:17
推 light0816: 如果婚姻平權無法一次到位 用伴侶法會不會也是個機會? 10/10 12:33
→ light0816: 當然還是希望臺灣可以一次修法就完成婚姻平權 10/10 12:34
推 HIGHDAY: 推~ 10/10 12:42
推 Gabby1122: 小光老師,的確我相信同志內也有這樣的聲音:先有總比 10/10 12:49
→ Gabby1122: 沒有好,但我只能說我的立場是無法支持,因為ㄧ個隱含 10/10 12:49
→ Gabby1122: 歧視本質的權宜之計,我真無法認同與去登記。 10/10 12:49
推 Gabby1122: 若真的保障ㄧ模ㄧ樣的權利,何必兩種名詞?而兩種名詞 10/10 12:54
→ Gabby1122: 的存在,也為可能的歧視又帶來了ㄧ個平台。舉例來說, 10/10 12:54
→ Gabby1122: 學校小朋友:我爸爸媽媽那個才叫結婚!妳的媽媽們不能 10/10 12:55
→ Gabby1122: 結婚,只是叫伴侶。 10/10 12:55
推 iflywind: 推~~ 10/10 12:55
→ esasin: 推Gabby 10/10 13:00
→ yoh0513: 推Gabby 10/10 13:16
推 Jane505: 推~ 10/10 13:33
推 HIGHDAY: 推蓋比~~真相了..要一塊先給五毛.. 10/10 14:14
推 penk: 推 10/10 14:21
推 zxzc: 其實我是妥協派 妥協的理由因為 有很多不是同志但無法結婚 10/10 16:48
→ zxzc: 的人 伴侶法 對他們而言是更需要的保障 10/10 16:49
推 Gabby1122: ZX,你那個是規範不以愛情關係為基礎的伴侶法或家屬啦 10/10 17:01
→ Gabby1122: ~那個的稱呼本來就不叫結婚呀~我是說同樣以有愛情關 10/10 17:01
→ Gabby1122: 係為基礎的同志結婚不想被妥協稱為''伴侶''啦~ 10/10 17:01
推 Gabby1122: 舉例,很多自以爲蠻開明又有為同志著想的政治人物或立 10/10 17:14
→ Gabby1122: 委,會提ㄧ個獨立於現行民法之外的特別法來給同志同樣 10/10 17:14
→ Gabby1122: 的權利義務。連蔡正元也是提這種特別法呀~ 10/10 17:14
推 Gabby1122: 但我說我的立場不接受這種特別法,我可以理解有人覺得 10/10 17:22
→ Gabby1122: 先有再求好,但我個人不會想支持這樣的妥協。 10/10 17:22
推 light0816: 謝謝gabby的解說!我原先和zx的想法很像 覺得可以先有 10/10 17:25
→ light0816: 保障比較好 也想過透過伴侶法先讓一般人習慣同志的存在 10/10 17:25
→ light0816: 但其實也很有可能伴侶法通過後 反而被認為婚姻平權過不 10/10 17:27
→ light0816: 過無妨(政治人物很容易這麼想) 造成永久性的歧視入法 10/10 17:27
→ light0816: 不管怎樣 目標還是婚姻平權趕快過 來努力影響旁邊的人 10/10 17:28
推 hsiujing: Gabby,我能了解妳說的。就像瑤婷是建立在愛情基礎上, 10/10 17:35
→ hsiujing: 所以當然要如同所有婚姻關係上的合法稱謂,如配偶,而 10/10 17:35
→ hsiujing: 不是伴侶。而伴侶法應該是用在目前的春花秋月的關係上 10/10 17:35
→ hsiujing: 。對嗎? 10/10 17:35
→ esasin: 其實伴侶法並不限於同性,如法國的伴侶法通過後,異性戀 10/10 17:39
→ esasin: 伴侶選擇這種形式關係的人更多(雖然母群本來就大) 10/10 17:39
推 Gabby1122: 對的!Jing媽!妳的這個解釋很淺顯易懂耶~:D 10/10 17:42
推 Gabby1122: 其實ㄧ個夠開放的社會,是應該有不同種的法律名詞,來 10/10 17:57
→ Gabby1122: 定義不一樣程度的權利義務關係,但是這說來簡單,執行 10/10 17:57
→ Gabby1122: 起來不易。你看多元成家的三方案,當初被打擊與污名化 10/10 17:57
→ Gabby1122: 到什麼程度?那些污名化都巧妙躲開同志結婚(因不好攻 10/10 17:57
→ Gabby1122: 擊),而打些似是而非的性解放與人與板凳將能結婚的謬論 10/10 17:57
→ Gabby1122: 。 10/10 17:57
推 Gabby1122: 你說這實在太可笑啦!怎麼會有人相信?但這社會不是每 10/10 18:02
→ Gabby1122: 個人都有空花時間去了解真正的事實,聽到這些煽動就相 10/10 18:02
→ Gabby1122: 信而去反對的人絕對不少。 10/10 18:02
→ yoh0513: 感謝Gabby老師幫忙回答。大家推文的問答也很精彩 10/10 18:35
→ HIGHDAY: 開放/成熟的社會,由"多元"架構,而非單一/選一形成.. 10/10 18:52
→ HIGHDAY: 再說..結婚的人是我..別人再吵什麼啦(我呷米粉,別人喊燒) 10/10 18:54
推 Gabby1122: 穿西裝帥氣還小露鎖骨的凱特布蘭琪!(星星眼 10/10 19:00
推 javapie: (捂鼻) 10/10 19:05
推 light0816: 板凳的比喻超扯 反同只會助長霸凌 根本違反職業道德! 10/10 19:24
推 esasin: HIGH意圖使人昏倒 10/10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