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真的很討厭第三者
討厭他們只為了自己的幸福去傷害到別人
可是.....在最近.....
我喜歡上了一個男生.....
認識了一個禮拜才知有他女朋友
可是我發現已經越來越喜歡他了
還一度欺騙自己說他沒有女友
繼續的打電話...傳訊息給他
我知道自己的行為其實已經跟第三者沒什麼兩樣
在這麼做之後...我想我有點了解第三者到底為什麼這麼不顧一切的背上了這個罪名
為了想要跟這個人在一起....即使拋棄一切也值得
那種不顧一切的想法....我之前有很強烈的感覺
但我發現...如果我是對方的女朋友的話
一定會很傷心.........
因此我慢慢的收起我對他的愛戀
不再像以前那樣大聲的跟他說我喜歡他
這麼做之後....也發現...當朋友其實更不錯
只是在我心中仍有著一絲希望
我想........這應該就是我的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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