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告訴我:不要一開始就對女孩子太好。女孩子永遠不會滿足的!
然而,我卻沒有辦法說服自己不對妳好!因為妳就是那一個讓我對妳沒折的好女孩。
還記得妳用著讓我割捨不下的語氣對我說:為什麼你不狠心一點,把我從他的身邊帶走?
難道我不曾想過這麼做嗎?
如果我真的當初這麼做了,妳只會永遠地恨我。
因為,對於他的依戀,妳也放不下。
我只知道,我要好好地陪妳走下去。
妳和我和他的關係就如同食物鏈一樣,而我卻是最底層…
一路走下來,我不曾去對妳要求所謂的「公平」。
因為,打從一開始我就不是站在「公平」的出發點和他競爭。
如果我和他公平公開地競爭,即使我不見得會贏,
但是,我們三者都會輸!
至今,我還不想、也不會讓妳去承受這樣的痛,所以,我還知道分寸。
只是,我不知道這樣的毅力我還能堅持多久?
因為愛妳、疼妳、寵妳,我必需去承受許許多多一個人的時刻!
在妳的學校附近等了三個小時、在妳的宿舍樓下等了三個小時、在妳家附近的麥當勞等了五個小時,
換來的時什麼?只是「等」!漫長地等…
我只能是妳不及二分之一的情人!
不能見光於妳的家人面前、妳的好姊妹面前,我們更不能見光於妳所居住的城市!
屬於我們的地方,很少、很少、很少…
然而,諷刺的是,讓妳和我有著最多記憶的地方卻是全台灣陽光最燦爛的墾丁。
在墾丁我們許下的承諾,妳還記得嗎?妳還會遵守嗎?
至少,我會!就像我答應過妳的一切!
我,站在原地沒有走,並不是因為我不想進步。
只是害怕有一天妳回到這個地方的時候找不到我,會驚慌得不知所措!
每天要給妳的簡訊,我都還留著!
車子的前座依然為妳留著!
妳不在車上的時候,只有Lucky靜靜地在一旁陪著我!
皮夾裏的照片、手機裏的畫面仍然是妳,這是我還能做的!
對妳的愛戀,永遠都在保存期限以內!
最後,引用了一小段妳曾經寫給我的信:
我們的關係明朗化
請把我救出去吧! 求你!!!!
最後,我愛你...
我們一定要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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