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uoyu:誰為失敗負責都可以討論,但是創投在投資前一定會先考慮 11/04 10:31
※ 引述《siriue (BMW大5系列)》之銘言:
: ※ 引述《online0801 (445)》之銘言:
: : 我擔心的是,若我問專業的,但她覺得點子不錯,表面上給我建議,私底下
: : 給我搶去做勒。我目前僅有問過一個大學的教授,她是有給我提供一個專業的意見,
: 基本上,我個人是不太相信那種:
: 『只有我想到』+『真的可以賺大錢』 的點子
: 創新往往是奠基於既有的知識基礎,
: 但你真的已經把既有的資訊都蒐集完畢了嗎?
我本身相信有:『只有我想到 + 真的可以賺大錢』的點子
但也相信:平均而言,一百個裡不一定找得到一個。
: 建議你,
: 如果你真的覺得是人家沾上你的邊,
: 你可以去找他們在研發上的歷程,
: 總是有些脈絡可循。
: 也許你會發現,
: 說不定你的點子,
: 人家10年前,或更早之前就想過了,
: 而現在的做法已經是遠遠超過這樣的思維。
不要因為10年前有大公司做過、或放棄過,自己也無條件放棄...
視為重要的參考、文獻資料即可。
醜小鴨怎麼知道自己有一天變成天鵝呢?
: 如果牽涉的利益很大,
: 我敢說,一定不會是只有你想過。
: 另外,假設一個情境:
: 你把點子跟我說,我無條件資助你10億台幣,讓你把產品做出來。
: 問題來了:
: 1.如果賺錢了,你想分多少比例?
: 2.如果賠錢了,你想負擔多少比例?
: 你運氣很好,
: 我這個人很慷慨,
: 讓你占便宜。
: 賺錢我讓你分10%,
: 賠錢你只要負擔1%,
: 10億如果完全燒光,沒有回本,
: 你起碼也要負擔1000萬的資金損失。
: 請問你目前的身家夠賠嗎?
發明人貢獻點子、投資人籌措資金
某種程度雙方已經公平了。
燒光10億前,要通過前置的研究、試驗、管理流程,雙方都認可,
不會有「懲罰失敗點子」的賠償。
換句話說,「無條件投資、最終才發現10億燒光了」這個情境不合理,
就算發生,也不是發明人要負責的。
以上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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