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rcusWayne:娛樂治裝費沒有算入 要加上養女朋友孝親費又更多哩 05/09 15:10
原文是說不能生活,娛樂費不算必需品,而且很多娛樂費用很低
治裝費買過季折扣產品,一季兩千也夠了
女朋友可以去找一個不用養她的,就算找不到,女朋友也不是必需品(D槽才是)
孝親費就每個月給個兩千意思吧= =
→ BossSB:怎麼有這類討論串 這樣討論無法改變現狀@@ 05/09 15:48
※ 編輯: rshadow 來自: 61.230.65.26 (05/09 16:08)
推 Attui:只好推專業的D槽了..XD 05/09 16:10
推 iPen:推D槽才是必需品.....XD 05/09 16:43
推 bobju:兩萬塊錢即使是在台北市,一個人要[過活]也是足夠的.但是,如 05/09 17:14
→ bobju:果要養家活口,那的確是遠遠不足的.更何況還要為未來打算,光 05/09 17:15
→ bobju:領這種死薪水,幾乎就可說是沒有未來可言了.但是,資本主義遊 05/09 17:15
→ bobju:戲規則就是如此,人活著就得想辦法呀~ 05/09 17:16
推 Attui:其實台北市不是每個人都有2萬的 台北也有弱勢團體 05/09 17:23
→ Attui:但是還是可以有個家 一般人大概很難想像吧 05/09 17:24
推 jrhouse:所以才有志氣這2個字,窮就要變啊,怨天尤人是沒錢的 05/09 18:23
→ lsp33:沒有結婚生小孩的人,是不懂那種痛苦的... 05/09 22:15
推 nogoodid:結婚生小孩 是你自己的選擇 怪不了別人的 05/10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