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riue (我愛行銷)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抱怨] 希望大家不要成為這樣的雇主
時間Fri May 6 10:21:22 2011
※ 引述《notrealme (小貝)》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抱怨一下..希望大家以後不要成為這樣的雇主
: 時間: Fri May 6 00:52:59 2011
:
: 在一開始我就說明了這個職缺沒有存在的必要性
: 要找這樣的人
: 還不如找個有能力分擔業務量的同事
: 雜事的部分就照原本的樣子大家通通幫忙分擔
這段文句說明n大原先認為,
多出來的工作量不至於沉重到需要請專職的人負責,
所以他認為不應該花這筆冤枉錢。
:
: 可是他們堅持要請,還大費周章的放上人力銀行找人
: 還說要漂亮、聲音要好聽、要勤快...(當然沒有明講)
:
: 但他們只願意給NT20,000的月薪
:
: ....................
:
: 我真的很生氣
:
: 這是一種羞辱人嗎?
: 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 虧你們還是30歲左右有高學歷開跑車的"老闆"們
:
: 我真不懂就算給個NT25,000,會讓你的公司倒了嗎?
: 我很認真並且嚴肅的說我願意多付一點錢
: 我也不想要NT20,000這種薪水放在104上難看 (降了自家公司的格調)
: 他們不肯就是不肯,還對我大小聲...
這一段文句則說明了,
如果真的要請人,
n大認為應該至少要有個基本薪水。
兩段合起來看,
意思就是:
工作量沒大到要請人,但如果堅持要請,就應該有個基本的薪資水平
---
基本上,我認為這樣的觀點沒甚麼不對,
你唯一犯的錯,就是說了放在104好不好看的問題,
可能因為這段文字失焦才會被砲轟,
這樣會讓文章看起來好像是為了不失面子才做的薪資調整,
而不是站在考量工作內容與新資的比例問題。
助理的工作薪資應該多少,確實沒有個準,
看工作內容而定。
如果單純以n大你認為可以大家分擔一下就能處理的事情,
我想兩萬塊或許真的不算低,就像你認為的,
工作量還沒大到需要請一個專職。
但或許這樣的工作內容有其吃重的成分,
這就是你比較瞭解的部分,旁人無從分辨起。
: 我現在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來這裡一吐不快
: 我真的很希望可以拉高台灣雇主的水準
: 但偏偏我自己的公司裡面就是有這樣的人
:
: 我真的很難過
: 還好自從他們薪資水準放上104後,就再也沒有人投履歷了。
:
: 希望台灣所有求職者都有guts一點
: 不要委屈自己,等到這些很糟的雇主真的找不到人
: 他們就會死心了 (不管是把職缺關閉或是調高薪資)
:
: 請大家做有良心的雇主....
我希望你不是因為仇富心態,
覺得他們可以開跑車,為什麼不願意付個25,000請一個正職;
也不是因為真的怕丟臉沒面子,
而是真的覺得這份工作的工作內容確實需要25,000元。
這應該是比較合乎邏輯的思考方式~~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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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fory:問題應該是要其他員工分攤打雜工作的老闆惡質,還是願意請可 05/06 11:56
→ pfory:愛的妹妹來幫大家打雜提振士氣的老闆惡質,才對... 05/06 11:57
推 bobju:s大這樣釐清很清楚. 05/06 12:59
推 Attui:push 05/06 13:05
推 niceday:推~另外呼應一下當老闆要有基本良心~給薪水不要踐踏尊嚴 05/06 16:02
推 b9606022:很理性的分析~推 05/06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