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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trealme (小貝)》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抱怨一下..希望大家以後不要成為這樣的雇主 : 時間: Fri May 6 00:52:59 2011 : : 在一開始我就說明了這個職缺沒有存在的必要性 : 要找這樣的人 : 還不如找個有能力分擔業務量的同事 : 雜事的部分就照原本的樣子大家通通幫忙分擔 這段文句說明n大原先認為, 多出來的工作量不至於沉重到需要請專職的人負責, 所以他認為不應該花這筆冤枉錢。 : : 可是他們堅持要請,還大費周章的放上人力銀行找人 : 還說要漂亮、聲音要好聽、要勤快...(當然沒有明講) : : 但他們只願意給NT20,000的月薪 : : .................... : : 我真的很生氣 : : 這是一種羞辱人嗎? : 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 虧你們還是30歲左右有高學歷開跑車的"老闆"們 : : 我真不懂就算給個NT25,000,會讓你的公司倒了嗎? : 我很認真並且嚴肅的說我願意多付一點錢 : 我也不想要NT20,000這種薪水放在104上難看 (降了自家公司的格調) : 他們不肯就是不肯,還對我大小聲... 這一段文句則說明了, 如果真的要請人, n大認為應該至少要有個基本薪水。 兩段合起來看, 意思就是:   工作量沒大到要請人,但如果堅持要請,就應該有個基本的薪資水平 --- 基本上,我認為這樣的觀點沒甚麼不對, 你唯一犯的錯,就是說了放在104好不好看的問題, 可能因為這段文字失焦才會被砲轟, 這樣會讓文章看起來好像是為了不失面子才做的薪資調整, 而不是站在考量工作內容與新資的比例問題。 助理的工作薪資應該多少,確實沒有個準, 看工作內容而定。 如果單純以n大你認為可以大家分擔一下就能處理的事情, 我想兩萬塊或許真的不算低,就像你認為的, 工作量還沒大到需要請一個專職。 但或許這樣的工作內容有其吃重的成分, 這就是你比較瞭解的部分,旁人無從分辨起。 : 我現在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來這裡一吐不快 : 我真的很希望可以拉高台灣雇主的水準 : 但偏偏我自己的公司裡面就是有這樣的人 : : 我真的很難過 : 還好自從他們薪資水準放上104後,就再也沒有人投履歷了。 : : 希望台灣所有求職者都有guts一點 : 不要委屈自己,等到這些很糟的雇主真的找不到人 : 他們就會死心了 (不管是把職缺關閉或是調高薪資) : : 請大家做有良心的雇主.... 我希望你不是因為仇富心態, 覺得他們可以開跑車,為什麼不願意付個25,000請一個正職; 也不是因為真的怕丟臉沒面子, 而是真的覺得這份工作的工作內容確實需要25,000元。 這應該是比較合乎邏輯的思考方式~~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92.172
pfory:問題應該是要其他員工分攤打雜工作的老闆惡質,還是願意請可 05/06 11:56
pfory:愛的妹妹來幫大家打雜提振士氣的老闆惡質,才對... 05/06 11:57
bobju:s大這樣釐清很清楚. 05/06 12:59
Attui:push 05/06 13:05
niceday:推~另外呼應一下當老闆要有基本良心~給薪水不要踐踏尊嚴 05/06 16:02
b9606022:很理性的分析~推 05/06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