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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yebling (閃亮亮)》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哪個維持品牌形象比較好? : 時間: Tue Nov 10 18:15:19 2009 : : 想請問一下 : 是老闆出來打廣告比較好 : 還是用店的名義比較好? : 像鴻海跟鍋台名常常上新聞 : 兩個名字都有知名度,相輔相成 : 但是燦坤的話,也只有打出燦坤3C的廣告 : 吳燦坤出來很少,比較不具知名度 : 看到版上文章 : 若是記者找上門,該請代言人嗎? : 還是親自上陣 : 一開始出來打廣告,是請代言人好? : 還是自己出來好呢? 這樣的講法感覺有些倒因為果,就像板友回文說的,品質優先吧。品質出來後 才有辦法決定哪個優先。當然,老闆是帥哥正妹除外,本身就有外表優勢,在 不少行業中,會很有用。 若說林志玲是最強代言人,我想應該沒有什麼人會反對吧。 但他老哥的生意不是收掉了?更何況林志玲是名模。老哥做的是化妝品,相關性超高 我想,你請女性代言人,應該很難可以超越林志鈴吧。當然,如果你煩惱老板與店名 不知如何選擇,你也可以選擇店名與老板名字一致,這樣就不會有困擾了。 當然,這兩個方式還是有差,不過我有一個判斷基準。 也當然,前提是你的店不是很知名的時候(如果店很知名的話,就隨便你啦) 如果老板是該領域的僥僥者,那就可以採用老板代言,這樣會有很高的說服力。 如果老板不是,只是頭腦厲害,那就不需要老板代言。 因為不知道你是哪一個行業的,隨便舉例子。 比如說餐飲,如果老板本身是餐飲的高手,就算一開始不知名,但只要注重形象, 自然而然品牌形成的過程,會圍繞在老板身邊,而且到後來會加成。如果老板只是 很會抓時機,那麼就不建議用老板形象,像鮮X仙,到現在我還不知道幕後的老板 是誰,但對這個店很熟悉了XD。像鍋神,我覺得很不錯吃,但我也不知創辦者是誰。 如果你家是賣數位相機的,很明顯老板很難有機會是真正攝影高手,那當然要以店為 名,強打特色,我想億華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你不見得知道老板是誰,但你買數位 相機水貨時,一定會知這個店家。 但Olympus代理商,老板會攝影,並且還開攝影展,底下的人做事,自然有部分會推老 板,新品發表的時候,還可以順便開一下老板的攝影展這就是老板能夠做聯結,最後 會加成。 你看C牌和N牌的代理商,就不會做這樣的事情。不會有事沒事就把老板抬出來說一說 當然啦,老闆愛出風頭例外,像東森賓得士的執行長就是一個例子 不過我說真的,賓得士的執行長也真的是個人才。他創造出人們閒聊的話題,不過 這畢竟是由特殊通路所產生的一些運作空間。今天賓得士一開始下廣告,打形象 直找用執行長這個概念的話,效果實在不如你賓得士找人代言吧,畢竟賓得士有 一定程度的品牌知名度。 真正做得很不賴的,能夠想清楚該怎麼做的,倒是有一個讓我印象深刻。 有一台車的廣告,他找HTC的CEO代言,HTC的CEO我想在業界有名,但在普遍性的知名 度上,不見得夠。 當然可以用該品牌老板代言,但買車的人,或是商務或是比較有一點錢的上班族,對 HTC應該都很有概念吧。效益我想會相當不錯,一來HTC的CEO有點熟又不太熟,二來 形象又符合,說服力高。這個絕對比光陽副總要來得好多了。 像光陽副總那樣,老實說,如果我是老板,我就不太想用他了。很明顯是用品牌優勢 來拉抬個人聲望,今天我想買光陽,不是因為副總,而是因為我本來就比較想買光陽 倒是之前的被禁的創意廣告,會讓我對光陽印象深刻。 所以我想光陽的副總應該不是單純的副總吧。 -- http://kbtalking.cool3c.com 鍵談坊是關於鍵盤、滑鼠、USB小物、生活上的小玩意以及 哈拉打屁的討論區(  ̄ c ̄)y▂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0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