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imond (凌晨三點鐘)》之銘言:
: 這邊想問的是實際開店前的成立流程。
: 資金部分預計籌措200-300萬,地點在某夜市,以5-10坪的店面方式來經營。
: 產品是麵包(這裡假設,可能會換其他小吃之類,所以不談經營成果的成敗)
: 目前想法是先成立公司,以公司的名義去處理店面所需要的各種事物,比如
: 物料採購、人事的處理,還有未來開設加盟系統的區塊。還有包含任何要支出
: 的費用,像是店面、形象、品牌等等的花費都由成立的公司出面。
: 至於開設的店面,把它當成第一個品牌,如果成功就開加盟做分店。如果能撐的過
: 第二年,就會賣第二種產品,變成公司底下的第二個品牌,同樣再開加盟。
: 所以想請教各位前輩,這樣的想法可行嗎?
: 另外公司法修正了,成立有限公司不受限於50萬資本額的限制,小小資訊跟大
: 家分享。(感謝網友提醒去年修法 其實還有蠻多創業網站尚未更新此部分資訊)
不好意思 查資料的過程中發現
公司法的修正好像是2009年5月,去年只是提案送審?
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1384&ex=2&ic=0000153
* 新設公司最低資本額限制將取消
為順應國際降低資本額設限趨勢,經濟部研議廢除公司設立登記最低資本額限制,
以促進企業開辦與營運。
依世界銀行研究實證分析,要求需具一定規模以上資金才能開公司,不僅限制人民
開辦新事業,阻礙人民創業,也影響該國經濟發展及就業機會。
根據世界銀行發布「2009經商環境報告」調查分析,紐西蘭等69個經濟體並未對新
設公司資本額有任何限制;另有10個國家雖有最低資本額限制,但金額占國民平均所得
比例趨近於零,如在新加坡設立公司只需星幣2元。我國現行法令雖然已將設立「股份
有限公司」最低資本額,由原先100萬元降低為50萬元,我國在世界銀行全球181個列
名經濟體中的排名,仍然落在150名之後。經建會因此建議修正「公司法」,廢除新
設公司最低資本額限制。行政院已將取消公司設立最低資本額限制列為法規鬆綁優
先改革項目,要求經濟部2008年12月底前提出「公司法」修正草案送院審議,以期
加速修法完成。政府推動簡化企業申設流程的其他重要措施尚包括:修正「勞工保
險法施行細則」、加速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縮短勞健保加保作業程序、檢
討「工作規則審核要點」內容及整合跨部會資訊傳輸等。透過上述法規鬆綁及簡化
行政措施,可望進一步改善我國經商環境,並提升外商於我國經商容易度。
http://0rz.tw/e60Nv
公司法 (民國 98 年 05 月 27 日 修正)
依照公司法上時間顯示,確實應該是今年五月才通過資本額限制取消的法條修正
至於確切通過修正日期應為2009/4/14,參考資料如下
公司法三讀修正╱資本額門檻取消 1元就可開公司
http://0rz.tw/OdYfp
公司資本額 經會計師簽證即可
〔記者邱燕玲、曾慧雯/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廢除現行設立公司「最低資本額」
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規定的限制(現行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為五十萬元,有限公司為二
十五萬元),未來公司資本額即使只有一元,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認定資本額足敷設立
成本即可。
經濟委員會召委丁守中表示,廢除最低資本額將可改善台灣的經商環境,但並非
「只要一元即可成立公司」,因為還有開辦、營運等必要經費,未來公司資本額還要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認定資本額足敷設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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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會微笑的回憶送給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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