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heRock:把東西交給別人做之前,記得要對方競業條款先簽一簽。 11/25 22:47
推 daimond:記得salary版有人分享鑽競業條款的漏洞,蠻狠的... 11/25 23:15
→ wallace369:這到還好,這種店面要偷學,應該不算太難... 11/25 23:21
→ wallace369:可是開在隔壁用布條嗆聲,一定是當初彼此關係沒用好... 11/25 23:22
推 kutkin:感覺很像生父跟養父 11/25 23:27
推 kutkin:搞到後來 兩邊都是為一口氣吧 新老闆有佔到什麼便宜嘛 11/25 23:29
→ kent1974:新老闆賺到什麼便宜我不知道,起碼利用客戶對他在原店面 11/26 00:33
→ kent1974:打工的印象,和完全拷貝原店的所有一切包括店名,以及立 11/26 00:34
→ kent1974:刻瓜分掉原店的一部份客戶,起碼我就被帶走了... 11/26 00:34
→ kent1974:要是我是老闆看到舊員工在我隔壁搶生意,我肯定很XXX 11/26 00:35
→ kent1974:茶神的正妹工讀生在隔壁開間茶仙女,茶神也許就不用頂了? 11/26 00:36
推 kutkin:茶仙女 哈哈 11/26 01:06
推 daimond:茶仙女高雄好像有 11/26 01:10
推 thechun:員工跟老闆要扛的責任不同,在沒爭執的情況下,有賺錢才會 11/26 01:17
→ thechun: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當了老闆不只是老闆而已!! 11/26 01:18
推 Attui:m.. 11/26 08:52
→ ukif:女子十二茶坊 11/26 12:14
推 njpp:可以請店長~ 11/26 17:22
推 pttnowash: 好好調教茶仙女 然後再____ 11/26 18:08
推 lsp33: 開分店 11/26 18:30
→ kent1974: 招募更多茶仙女 11/26 18:32
推 thechun: 重覆上述 11/26 19:54
推 keithking: 再來三圈 11/26 19:57
→ kent1974: 嚴格茶溫茶色品管 11/26 20:02
推 ocola:這推文真奇怪... 11/27 10:09
推 daimond:樓上壞了規矩 11/27 11:01
推 thechun:不要問..很恐怖!! 11/27 11:09
推 ryuin:沒辦法留人 是自己的失敗 12/26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