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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個一定要事先先談清楚 我就是因為沒有談清楚 就發生了滿多事情的 我舉例 我每個月月底的假日 都會舉辦股東會,要開會 結果有個股東連三個月都不來 (詳情可見我之前的文章) 這個月中旬,好不容易將他請來 結果他說 「你知道我為什麼不來嗎」 「因為你對我的態度不好」 也不想想,一個股東三個月來不聞不問 誰會對這個股東態度會好? 有這種公私不分的股東 是不是很痛苦呢 所以了,事前一定要先簽定契約 然後有出來工作的人,一定要領固定底薪,再加分紅 沒有參與工作的人,就單純只領分紅,且不參與店裡所有事務 至於大事,比如說增資或關店,那就要股東一起開會了 補充一下,我大約六月中旬有請股東簽合約書 結果剩下那個怪股東不簽,當然了,他沒說不簽的原因 我也沒問,反正不簽他就不能領分紅了 ※ 引述《justPK (勉強します)》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有經驗的版大 : 這樣不會常起衝突嗎? : 例如明明是一人出一半的錢 : A的能力較強 : 因為負責的部分工作是較吃力花時的 : B總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 所以只能做一些較不重要的瑣事 : 若有收益的話 : 則是兩人對分 : 這樣久了 : A 不會很點點點嗎 : 有人有這樣的經驗嗎 : 又是如何處理 : 我現在是還沒創業的機會 : 不過每每想到這樣 : 可能好朋友後來搞到朋友都做不成 : 就覺得還是應該獨資比較好 -- 免費請你吃小美冰淇淋哦 活動網址 http://oguma.idv.st/ http://jazzspea.24cc.c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