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mask (奕之華)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問題] 現在開漫畫店(十大or皇冠)的話有賺頭嗎?
時間Wed Feb 3 14:55:35 2010
其實我只能講blurry的活動方式是存在於理想中,實際做就可以知道效果不會理想。
個人不知道b兄觀察的程度是如何,不過就所寫的文字來看,應該是很愛看漫畫,但對於
店的觀察似乎並不是很深入。
只是就個人來看,漫畫店所謂的核心競爭,不是什麼顧客舒不舒服,解決顧客問題,不
是顧客問題不重要,而是這並不難做到,而且也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要在有足夠的市場規模(也就是當地有足夠的閱讀人口),店內空間以及
硬體(書)做到最大規模。如果當地有兩、三家,而你的漫畫店規模比別人還小,那顧
客服務再好,也是很有問題的。
※ 引述《blurry (偉大的腸道)》之銘言:
: ※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 如果業績是掉落的話,除非你的資金很厚,可以用削價策略(漫畫店我實在想不到有什
: : 麼其他有效策略)幹掉其他漫畫店。
: 請愛用傻瓜分析法。
: 漫畫店的核心競爭力有二:
: 1. 解決顧客問題的方法
: 2. 讓顧客感到舒服
: 你會說這是什麼東西根本狗屁不通,對啊當然狗屁不通因為這是還沒有翻譯的語言。
: 2. 讓顧客感到舒服
: 這點比較容易解釋。
: 地點方便容易停車,內閱環境舒適,工讀生態度良好,藏書豐富分類清楚。
: 熱門書籍最好有兩三套,讓顧客隨時來隨時都借的到。
從你講這句話可以看得出來,也許對於漫畫店有一些歸納,但較細節的部分可能沒有看到
對於一個算是有規模的漫畫店來說,熱門書籍有個五、六套是很正常的。次一級的可能
都會有三套的水準。如果熱門書籍僅到二至三套,我想這樣規模的漫畫店,只要有其他
家進來,其實還滿危險的。
: 從這幾點來看,地點的選擇至關重要。
地點的選擇的確很重要,不過原PO是打算要頂讓,地點是死的,而客源也都固定下來。
如果說新地點,我也可以明白說我觀察的結果,都是在這個地區已經有漫畫店,但數量
少,然後人口夠多,開新的進來瓜分。很少真正是該地區沒有漫畫店然後來開的。
所以初期打削價競爭的手法,其實還滿常見的,如果用啥服務什麼的,初期很難見效。
當然也是有該區沒漫畫店的,比如說我觀察到的,是台北市復興北路與哪一個路口交叉
的(忘了),這家有沒有賺我不知道,但光是房租我想就不輕鬆了。
: 店面的擺設、動線與書本的呈列要精心設計。
: 工讀生要請個可愛又認真的妹妹,但是不能傻傻的被客人把走。
: 如果顧客夠多的話,熱門新書可以多進幾本(當然顧客不夠的話進一本就好了)。
: 以上這些只是一家漫畫店的基本要求,做不到客人就跑,做到了客人也未必會多。
: 1. 解決顧客問題的方法
: 請容許我把這句話翻譯成漫畫店的語言--把顧客的餘額消耗掉的能力。
: 我是很反對漫畫店用削價競爭的。當不得已必須要走到這一步的時候,
: 表示該商圈漫畫店的競爭過於激烈,市場已經飽和,有店家準備要倒了。
所以才不建議原PO頂下來。何況原PO頂下來還需要翻修,這些都需要花費,原PO真的有
想好了嗎?
另外,要消耗顧客的餘額的做法,我也知道幾個,但老實說,你提的做法是我認為最差的
漫畫店規模不大,而又有其他店家一起來競爭時,其實是非常辛苦的。
: 在我看來,一家漫畫店要把錢收進來根本不是難事。
: 別家店放3000元看5500元,我們家放3000元可以看7000元,現金自然就流過來了。
: 那又怎樣?這7000元說不定可以看兩年,換句話說你一年就賺那位客人1500元而已。
: 在我的觀念裡,預收款等同是負債,將來必須用服務(提供租書)來償還。
: 有本事收錢,就要更有本事快速消耗顧客的餘額。
: 你把顧客的錢耗掉,他自然就要補進新的額度。耗愈多,補愈快。
: 所以我看漫畫店的營業額,不是看預放款的現金收入,
: 而是看餘額的消耗金額,以及非會員顧客的單次現金收入。
: 這才是一家漫畫店真正賺到的錢,才是真正賺錢的本事。
: 那麼,把顧客的餘額消耗掉的能力,在漫畫店理想的經營模式中又分為兩個面向。
: 一是對商品的熟悉度。
: 二是對顧客的掌握度。
: 出版品如此繁雜,少年漫畫、少女漫畫、小說、雜誌,進書成本如此巨大。
: 到底哪些書是主力,哪些書是進心酸的(進了沒啥銷量,不進顧客跑掉),
: 經營者必須把這些問題都搞清楚。
: 顧客如此多元,每個人看漫畫的頻率不一樣,愛看的書籍也不一樣。
: 經營者到底能不能把主力客群的需求搞明白,從而結合對商品的熟悉度,
: 創造更多的利潤。
: 所謂創造更多的利潤,就是提昇單一顧客的租書單價或是來店頻率。
: 每個顧客都掌握住,自然而然就不是顧客在選擇漫畫店,而是經營者在掌握顧客,
: 業績就上去了。
: 上述是漫畫店的理想經營模式,那在實務中做得到嗎?
: 請容許我更清楚的定義此一問題。 問題 = 理想 - 現實
: 用白話來說,就是現實與理想的差距,等於經營者必須去解決的問題。
: 所以問題在於,經營者有可能把商品搞明白嗎?有可能把顧客搞明白嗎?
: 實務中,這種經營者是不存在的。應該說,有此能力的人,不會來開漫畫店。
: 每個月進的每本書都能讀過而且對此有想法(判斷其銷路與銷售量),
: 這種人大概會去做大學教授,不會來開漫畫店。
那你就錯了,的確有不少經營者不懂書,但懂書的經營者也不少。此外,你確定大學教
授讀的廣度有這麼高嗎?會看漫畫以及玄幻小說甚至浪漫小說的高廣度水準,我想大學
教授的比率實在很低呀。
有興趣才會產生相關的能力,所以你說經營者沒能力把商品搞明白,沒辦法把顧客搞
明白,這點其實我不是很贊同。我只能說現在有不少很賺的漫畫店,經營者的確是搞
不懂這兩項沒錯。
那問題在哪裡?原因很簡單,懂這些的經營者開了漫畫店不一定會賺而已。這些元素
並沒有你想像得那麼重要。
有些經營者本身就會看小說以及漫畫,找的工讀生也是對小說與漫畫有興趣的,只要找
到高度興趣,再注意男女的搭配。另外,也時常問常看書的顧客,對於書籍的掌握度
其實就很高了。
只是你以為對書籍掌握度高,對於經營就很有幫助嗎?這點我是持疑問的態度,因為能夠
大規模進書,以及有足夠的空間,個人認為遠比對書籍的掌握還來得重要許多。
懂書最多只能達到節流罷了。但在漫畫店的競爭當中這其實是不夠積極的。
: 每個進店的顧客都能掌握其需求並滿足之,進而創造其潛在需求(推薦他書籍),
: 這種人大概會去大公司做marketing,不會來開漫畫店。
: 如此理想的模式是做不到的。
其實我很不懂你怎樣下這樣的結論,推薦書籍這種事情並不難。會去大公司做行銷的
反而不一定有辦法推薦書籍。推薦漫畫小說這種事我幹過,在大書店做行銷活動我也
幹過,先不說這兩項本身就有其他的辦法可以做到,不需要自己多懂(如排行榜)
書店的行銷與漫畫店的推銷我只能說是兩碼子事。(嗯,你提的大公司若是不含書店
的話,就當我沒說吧)
: 所以一般漫畫店的經營者,往上游走就是任出版社宰割,任主流意見操控。
一般讀者不也是?
: 網下游走就是在商圈內進行價格戰,任顧客在幾家漫畫店間遊走。
: 因此我看過客人多的漫畫店大概就幾種(雖然客人多未必賺錢):
: 地點超級好,例如公館大學口某漫畫店。
: 價格超便宜,例如白鹿洞曾經玩過內閱一本一元。
: 藏書超豐富,例如新店大豐路的小魔女,什麼舊書都找的到。
: 店員妹超正,例如新店三民路的租書大王,日班工讀生是新店市漫畫妹最正。
: 商圈無競爭,在哪兒呢我也想知道。
: 然而,雖然達不到理想的經營模式,漫畫店還是可以找出一些方法,
: 來創造更多利潤。
: 所謂創造更多利潤,再強調一次,就是更快速的耗掉顧客的餘額。
底下我就不引了,直接刪除,點出可能的問題。
一、憑什麼一套現在不太租得出去的經典漫畫,被你擺出來後,一個月可以出租20晚?
二、就算很順利好了,一套漫畫真的都可以每次借出去,每次回來,我印象沒錯的話,
借出去回來的極限,應該是五天的樣子(本數多的話,一定會跟你延期的),
這樣的話,一個月一套也就是四次。當然,會有交叉以及很快看完的情形,
就算八次吧。一套不要說50元,算100元,這樣一個月也才800元。
三、二十套太唬爛了啦,一個月做行銷活動的漫畫十套差不多,這樣一個月算8000元
四、然後依你提的,給工讀生四成,給3200元。
五、然後這4800並不見得是多的,因為有些漫畫,你不動,他也是會被借出去的,這部分
我抓800好了。
六、也就是說,依你所提的,一個月賺4000元。
這樣很多嗎?要注意,我還沒用50元或30元,是用100元來算的。一套平均下來,能不能
到八次,也是很有疑問的。你也知道舊書佔空間這事。那你也要知道搬書要人力成本,
挑書也要人力成本(挑書個人反而認為是簡單的),空間也要算成本(請問你要放哪裡
?放好地點的話,效益比得過新書嗎?另外,規模不夠大的店,空間已經夠緊了,能這
樣玩嗎?)然後每個月的效果能不能維持得一樣好,也是一點。
重要的空間,若一個月的效益只有四、五千元,那這樣漫畫店先收一收好了。
我只能說有些事情是理想大於實際,不是你想的這麼美好。
你沒看過這種經營者的原因,我想,會用出這招,通常是有必要提升業績的情形,也就
是說,在現今的情形下,他倒的機會很高。而不用這招的原因,通常也是賺得夠了,不
需要這樣做。
若真的有需要的話,就印印排行榜,或是列一些文件說明,做海報什麼的,加減一下
就好,再不然找出特定的客戶,用推薦的方式也行。這樣增加的業績還比較有價值。
: 經營者有沒有辦法把商品搞明白?有沒有能力把顧客搞明白?
: 很遺憾這樣的經營者還沒有出現,因此以上都只能淪為空談。
我只能說,你到過的店也許不多;也或是很多,只是沒遇到。甚或是你沒跟經營者聊過
我去的店家也不算多,但就已經遇過三、四個有這種層次的經營者。
空談的原因,不是經營者不懂書,不懂客戶,而是你這樣的方法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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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opperfield:我覺得寫的相當好 推一下 02/04 04:16
推 dragoni:這篇才中肯 但是沒有提出方法 囧 02/12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