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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aalalalu (LULALA)》之銘言: : 欲與朋友合開投資公司(有限公司) : 不需實際的辦公地點 ~也不掛招牌 : 因為只用網路做公司資金的期貨下單操作 : 想請問一下版上先進: : 要是把自宅(2樓透天)登記為'部份'營業用(比如登記在一樓的一小塊區域) : 那用電是怎算的呢? : 我個人想的幾種可能是: : 1.不去電力公司做任何申辦,還是以住宅用電計費 : 2.要另外設電錶,但是登記為營業用的地方要是沒有配電,是不是也不用繳營業用電ꄊ: 3.無解,電力公司會將整棟都會變成營業用計費 T_T : 有查過知識家和辜狗,但是眾說紛紜 : 因為房子是我父親的,所以不能用嘗試錯誤法 XD 要拉另一個電錶,是營業表燈用電 然後弄個桌子椅子的,看起來像是辦公用途。 到時候就說那個區域是公司,房屋稅就可以比較低。 至於電的部份,拉營業用電的那層樓盡量少用電, 自己請水電工從樓上或樓下拉一般住宅用電過來使用;電費會比較便宜。 建議你可以找你家附近的水電行詢問,台灣很多小公司都是這樣弄, 他們應該很熟悉流程。花個錢請他們搞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