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aalalalu (LULALA)》之銘言:
: 欲與朋友合開投資公司(有限公司)
: 不需實際的辦公地點 ~也不掛招牌
: 因為只用網路做公司資金的期貨下單操作
: 想請問一下版上先進:
: 要是把自宅(2樓透天)登記為'部份'營業用(比如登記在一樓的一小塊區域)
: 那用電是怎算的呢?
: 我個人想的幾種可能是:
: 1.不去電力公司做任何申辦,還是以住宅用電計費
: 2.要另外設電錶,但是登記為營業用的地方要是沒有配電,是不是也不用繳營業用電ꄊ: 3.無解,電力公司會將整棟都會變成營業用計費 T_T
: 有查過知識家和辜狗,但是眾說紛紜
: 因為房子是我父親的,所以不能用嘗試錯誤法 XD
要拉另一個電錶,是營業表燈用電
然後弄個桌子椅子的,看起來像是辦公用途。
到時候就說那個區域是公司,房屋稅就可以比較低。
至於電的部份,拉營業用電的那層樓盡量少用電,
自己請水電工從樓上或樓下拉一般住宅用電過來使用;電費會比較便宜。
建議你可以找你家附近的水電行詢問,台灣很多小公司都是這樣弄,
他們應該很熟悉流程。花個錢請他們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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