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YHUANG (好久沒有換暱稱)》之銘言:
: 哈
: 我也要來求教各位板友了
: 我對財務的概念比較差
: 希望大家幫幫忙
: 就是呢~~
: 我要跟人家合作開店
: 我出房子 我的夥伴出人和專業
: 我只要一個星期開一次會就好了
: 現在要打合約
: 我們的拆帳算法是四六
: 就是扣除一切開銷 他拿六我拿四
: 大家覺得降合理嗎?
財務的基本概念就是"風險與報酬"的配適性
正常情況下,高報酬必定伴隨高風險;高風險的投資一定要有高報酬
萬一不符合這樣的正常情況,
自然會有市場力量進行套利,驅使這種不效率歸於平衡
以你的例子而言
簡單說就是你們的利潤你40%他60%
換句話說,應該是他承擔的風險高於你,才是合理的。
因此,如果你同意風險與報酬的觀念,你應該問自己:
這個生意對你而言,可以掌控的有多少?
萬一經營不善,你可能會賠多少錢?
法律上的或有損失也考慮在風險裡頭的話,對於你所面對的風險增加多少?
如果你發現你的夥伴所承擔的不確定因子高於你,那麼,
基本上你少拿報酬就是合理的方向。
只是,如果他所承擔的風險高於你,那麼,到底是高你多少?
如果高你很多,你卻可以拿40%,他才拿60%,那顯然就是便宜你了
因此,你可以從你們的合約中去了解,到底誰負擔的責任重?
誰面對的風險較高?
就算是親兄弟也要明算帳,各種事情請白紙黑字寫清楚,蓋印章
過去我們團隊就是發生過口頭承諾卻反悔的事情,
因為合作到後來,一定會有人覺得不公平,覺得"風險與報酬"沒有成正比
因此,為了避開未來的爭執,現在就把權利義務寫清楚,會比較保險。
不過,因為你這個案例沒有說得很仔細
因此無從給予太多實質的意見
也許未來遇到問題可以再拿出來跟大家討論~
: 還有
: 我打合約要注意什麼呢?
: 我的律師要我寫好再給他看
: 但是內容我要自己想
: 喵嗚 法律和財務是創業中我最討厭但最重要的兩環
: 大家給點意見吧!!
法律的東西還是交給專家比較好
因為很有可能你們的契約關係是違法的
舉個例子
之前新聞有報導出來,一個女人欠某個男人錢
因此約定好一個"性愛契約書",以為這樣符合民法的契約關係
結果,因為這樣的契約違反善良風俗
因此被判定無效。
所以,不要一廂情願的覺得兩個人說好就好
事實上並不是這麼一回事喔!
跟朋友合夥做生意,還是先小人後君子好些
才不會賠了生意又少了朋友,
還要對簿公堂,實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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