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iriue:同意! 10/12 20:31
※ 引述《tatame (no war is a just war)》之銘言:
: 我的想法是 版權這種東西可能會式微 尤其是影音方面的 因為盜版防不勝防
版權是不會式微的
有能力的出版商不會輕易放棄保護自己的法律
以後版權對網路的控制只會越來越嚴重
: 偶像的價值也因為長尾理論 不再那麼重要 重要的是其他原本企業不重視的各種小眾
: 我認為以後 會有偶像透過免費的音樂或電影走紅
: 因為網路 所以同樣的知名度 經紀公司要砸錢做廣告 靠網路走紅的卻不用燒錢 成本極低
: 偶像紅了之後可能是接廣告或做其他行銷
: 就像google 我們使用搜尋服務也不用付費
: 這可能就跟將來 我們聽歌不用付費 一樣
: 那些偶像或經紀公司 會靠別的方法賺錢
: 其實我一直認為 如果沒有網路 像周捷倫張惠妹 也不見得會有現在這麼紅...
: 那一部份的價值 是無法從帳面去判斷的
: 而有些地下樂團之類 沒有網路的盜版輸送 也不會被發掘或走紅
: 像mchotdog 當初也是從交大烤香腸發跡的 沒有那麼多人下載 他也不會紅
: 如果沒有網路可以輕易下載歌詞 某歌手的歌不會被大家朗朗上口
: (所以下載歌詞 也不收費或被告 即使歌詞也有版權)
: 如果會搞的話 透過網站創造附加價值的利益 比買一首歌的版權會更大
--
http://www.wretch.cc/album/LosAlamos
http://www.wretch.cc/album/A00000Bo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4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