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riue (感冒了...= =)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計娶比爾蓋茲女兒--商道之始(2)
時間Sat Jan 3 23:15:21 2009
利用回答問題補充一下:
1.關於泡菜的例子,是筆者身邊真實發生過的案例
只是並不是去找愛之味,而是某個中型廠商。
2.比爾蓋茲的女兒真的很正~~
: 推 gp3qo4vmp:可不可以不要一直待續~我看的很急~ 很想知道這套理論 01/03 19:53
: 推 gp3qo4vmp:那所以找同樣大小的異業為佳囉?那大公司找部落客主行銷 01/03 19:55
: → gp3qo4vmp:不就違反了大大上述的理論? 友什麼打破定律的規則? 01/03 19:56
看完之後gp3大可以了解,
不是大不大的問題。
哪怕你的提案再好,
你沒有先把『誠意』拿出來,
是沒有生意做的。
再說,大廠對你可以拿出來的誠意,
還不見得會要。
更遑論你如果沒考慮到筆者談的這些問題,
不要說大廠,小廠也不見得會願意跟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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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筆者想講的,
無非是要你想遠一點。
生意不是只有做一次,
更重要的是如何做長久。
沒有利潤,但你得到通路,
這樣也是賺阿。
沒有得到通路,但你得到品牌認可,
這樣也是賺阿。
沒有得到品牌認可,
但你得到人脈,這樣也是賺阿。
當你還小的時候,
不要去計較可以賺多少。
不是不想計較,更不是筆者佛心來著,
而是因為我們沒有籌碼跟大廠談判。
這是最現實的問題。
因此,如果你可以用利潤給對方,
而自己換取某些資源,
那就夠了。
第一次的合作方式,
不要用賺錢的角度去思考,
而盡可能把大部分的利潤歸給對方,
這樣才會成功。
就像下棋一樣,
要思考的是佈局,
是10步棋、20步棋後的光景,
而不是眼前的小利。
: 推 RICH888:樓上的,人家沒有義務要分享好東西給你!要做生意先會做人 01/03 20:19
R大的觀念正好跟已經仙逝的王老先生一樣,
他曾說:
『會做人,做事就不會差到哪裡去』
這是一輩子都該學習努力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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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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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ela:建議可以看一本書:殺人本能! 01/04 00:12
→ s210621:最後一句... 有不少超會做人做表面但能力不怎樣的人說... 01/04 18:40
推 bobju:二樓,那是老闆沒要求.如果老闆像王董或郭董這類型的,底下人 01/04 19:40
→ bobju:很難靠拍馬屁混日子. 01/04 19:40
→ bobju:好像有一句類似: 昏君底下才有侫臣. 01/04 19:41
→ bobju:可能王董用人很有一套,會做人的在他的調教下也一定能做事.再 01/04 19:46
→ bobju:乾的豆渣都能夠榨得出汁來, 嘿嘿~ 01/04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