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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回答問題補充一下: 1.關於泡菜的例子,是筆者身邊真實發生過的案例  只是並不是去找愛之味,而是某個中型廠商。 2.比爾蓋茲的女兒真的很正~~ : 推 gp3qo4vmp:可不可以不要一直待續~我看的很急~ 很想知道這套理論 01/03 19:53 : 推 gp3qo4vmp:那所以找同樣大小的異業為佳囉?那大公司找部落客主行銷 01/03 19:55 : → gp3qo4vmp:不就違反了大大上述的理論? 友什麼打破定律的規則? 01/03 19:56 看完之後gp3大可以了解, 不是大不大的問題。 哪怕你的提案再好, 你沒有先把『誠意』拿出來, 是沒有生意做的。 再說,大廠對你可以拿出來的誠意, 還不見得會要。 更遑論你如果沒考慮到筆者談的這些問題, 不要說大廠,小廠也不見得會願意跟你合作。 ================= 其實筆者想講的, 無非是要你想遠一點。 生意不是只有做一次, 更重要的是如何做長久。 沒有利潤,但你得到通路, 這樣也是賺阿。 沒有得到通路,但你得到品牌認可, 這樣也是賺阿。 沒有得到品牌認可, 但你得到人脈,這樣也是賺阿。 當你還小的時候, 不要去計較可以賺多少。 不是不想計較,更不是筆者佛心來著, 而是因為我們沒有籌碼跟大廠談判。 這是最現實的問題。 因此,如果你可以用利潤給對方, 而自己換取某些資源, 那就夠了。 第一次的合作方式, 不要用賺錢的角度去思考, 而盡可能把大部分的利潤歸給對方, 這樣才會成功。 就像下棋一樣, 要思考的是佈局, 是10步棋、20步棋後的光景, 而不是眼前的小利。 : 推 RICH888:樓上的,人家沒有義務要分享好東西給你!要做生意先會做人 01/03 20:19 R大的觀念正好跟已經仙逝的王老先生一樣, 他曾說:  『會做人,做事就不會差到哪裡去』 這是一輩子都該學習努力的事 :) ================= 以上 補充 -- 剛申請好的Blog,歡迎大家光臨~ http://tw.myblog.yahoo.com/siriue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20.83
abela:建議可以看一本書:殺人本能! 01/04 00:12
s210621:最後一句... 有不少超會做人做表面但能力不怎樣的人說... 01/04 18:40
bobju:二樓,那是老闆沒要求.如果老闆像王董或郭董這類型的,底下人 01/04 19:40
bobju:很難靠拍馬屁混日子. 01/04 19:40
bobju:好像有一句類似: 昏君底下才有侫臣. 01/04 19:41
bobju:可能王董用人很有一套,會做人的在他的調教下也一定能做事.再 01/04 19:46
bobju:乾的豆渣都能夠榨得出汁來, 嘿嘿~ 01/04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