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ilmask (奕之華)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合作] 咖啡店徵求合作夥伴當店長
時間Sat Jul 4 06:21:20 2009
其實是一開始的條件個人並不清楚,到底是不是股東九人眾這點,原PO沒給答案
我只能假設來提,反正就是依現實條件來加減就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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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19.71.207.113
: ※ 編輯: evilmask 來自: 219.71.207.113 (07/03 21:44)
: 推 lsp33:咖啡餐飲的店長薪水,其實35000就很高了... 07/03 21:58
前提是要找包山包海,從零到有而不是找一般的店長吧?
如果只是要找幹練的店長,我想28-35的範圍應該都有機會。
不過話說回來,我也只是拿個數字來算算而已XD。
: 推 batboylin:如果店長一開始也是同樣合資入股 再領職務薪水 就不會那 07/03 22:18
: → batboylin:麼有爭議了 十人從開始就利一起賺一起賠! 而薪資歸薪資 07/03 22:20
: → batboylin:至於決策 可由十人開董事會決議 再由執行長(店長)帶領員 07/03 22:22
: → batboylin:工來執行 既然股東十人就應參考公司的模式進行才不會出 07/03 22:23
: → batboylin:問題而加速倒閉! 07/03 22:24
: → batboylin:另 股東不可能不給干涉店的運作 以投資人立場 當然要過 07/03 22:50
: → batboylin:問執行面的成效 所以執行長才需拿全薪 而不是一萬! 07/03 22:52
: → batboylin:因為要定時向股東負責 報告執行情況與財務 是很大壓力! 07/03 22:53
: → batboylin:若最原PO者不認同店長一開始就是股東! 那可移到job版徵 07/03 22:55
: → batboylin:CEO 因為那已經不叫一起創業! 07/03 22:56
: → batboylin:如果信任CEO 就讓他入股 否則 就當他是給你聘的領全薪 07/03 23:02
: → batboylin:但不能混在一起 不入股又要領一萬 則半年內必倒! 07/03 23:03
我覺得這辦法沒什麼不好,畢竟是條件設定問題。就像不少大公司,給股票也不會
讓你馬上換成錢。在這家咖啡店成敗的命運很可能在這個店長身上,而這個店長
一開始在股東也不熟的情形下,當然會希望想辦法找個店長一定能留半年以上的方
法。當然給全薪並簽約也是一個方法啦,只是說怎樣才是個有效的方式。所謂的有效
是店長能夠更積極這一點。
所以就個人來看,是可以接受半年後才有股份。但這前半年,請告訴我,我為何只能
得到一萬元。必須要有一個觀點來說服我。比如說,他要的店長等級不高,只是要幹
練的人,那麼工讀等級一般說來一萬八,正職等級2萬2至2萬8的人,為了拿後面的股
份,前半年每個月一萬是不是就很有可能會接受了?
只是對於原始股東來說,他們可能覺得不值得。
所以在方法本質上,數字並不是問題核心,重點是在於原PO是用什麼觀點得出來的。
如果只是隨便設定,那真的還沒什麼好說的。如果有所依據,要找到適當的人
也不是不可能。
就整個方法來說,個人沒有什麼意見。只是個人覺得有個大問題,就是股東十人這件事
情我比較難想像XD。當然,這只是推測而已。畢竟原PO並沒有提有這麼多的股東,搞不
好技術入股是最便宜的
不過我只是談談理想面,第十人的店長,就依原始提案來說,該給多少錢,然後技術
入股,其中一個觀點的算法而已。
: 推 nicetry:股東這麼多實在很可怕XD 07/03 23:30
: 推 dajih75628:我之前打工的店 股東3個 就快吵翻了 07/04 02:15
: → dajih75628:加上店長是股東兒子 完全沒有工作經驗 07/04 02:15
: → dajih75628:整個資本燒超快的... 07/04 02:16
科科,股東數量只是從原PO的文章猜的,不一定這麼多呀,我只是為了計算方便XD
話說回來,事實上應該不會這麼多啦,可能三到四個就很多了,
只是簡化來算對我來說比較容易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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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207.113
※ 編輯: evilmask 來自: 219.71.207.113 (07/04 06:24)
→ batboylin:年獲利的50%作為股東分紅,其餘是公司周轉金,換言之, 07/04 15:06
→ batboylin:明年底的分虹就是年獲利的5% <---我是依據這句推十人的 07/04 15:07
→ batboylin:一家咖啡店有十人股東 蠻可怕的 最重要其中九人是舊友 07/04 15:09
→ batboylin:店長雄心壯志能否執行的第一關 "提案" 就已經很困難... 07/04 15:13
→ batboylin:不過 我們也只能將可能發生的後續問題點出來 有人願冒險 07/04 15:16
→ batboylin:的 自行評估 一個願打一個願唉囉 07/04 15:17
推 JACKYJA1:雖然我不太懂 不過 一萬塊是能幹麻啦!!!賭太大了巴! 07/04 18:57
→ JACKYJA1:而且有包吃包住嗎?不然一萬塊是要人吃屎喔.... 07/04 18:57
→ JACKYJA1:而且既然你們不懂 要人家的技術來幫你們開店 用最基本 07/04 18:58
→ JACKYJA1:的薪資招募人才原本就是應該的 更何況說難聽點 07/04 18:59
→ JACKYJA1:股東前面雖然沒拿錢 後面就可以分紅 這是投資阿 07/04 18:59
→ JACKYJA1:原本就有風險 前面拿不到錢不是原本就應該的嗎 不然幹麻 07/04 19:00
→ JACKYJA1:當股東 不然不做事的出錢請工讀生不就好了 07/04 19:00
推 ttlee:年獲利的50%分紅 然後店長他給一成技術股 所以等於他可以分 07/04 21:26
→ ttlee:到年獲利的5% 這應該跟股東人數無關^^ 07/04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