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hiskyya: 看招! 法律追速拳~拳~拳~拳... 10/20 14:26
推 ariadne: 學術網路使用規範攤開來 禁止商業行為 砲一下不行喔? XD 10/20 15:37
推 schuchu625: 在網路上可以受公評,但是唯一不對就是你貼出我的賣 10/20 17:56
→ schuchu625: 場,造成我的商譽損失,這邊就是刑法了,基本上刑法是 10/20 17:56
→ schuchu625: 先報警,請你做筆錄,過來是否和解,如果不和解,律師 10/20 17:56
→ schuchu625: 開庭!我沒有要你害怕,今天我就是直做的正,我才把 10/20 17:56
→ schuchu625: 我所有你對我控告的證據交給警察,其實我們在這邊多 10/20 17:56
→ schuchu625: 說也無意義,剩下的給司法處理吧! 10/20 17:56
推 schuchu625: 然後在刑法最後開庭沒到是會被通緝,所以因該不會什 10/20 18:00
→ schuchu625: 麼事都沒有,提醒你一下,可能跟你想的不太一樣... 10/20 18:00
噓 skinny27: 呵呵, 10/20 18:07
→ POLOUS: 我不再回覆囉*100 10/20 18:10
→ WESTONE: 這是以刑逼民的老招,懂得人不怕被嚇 10/20 19:24
→ WESTONE: 要打官司也是民事官司,原po應該有人下指導棋 10/20 19:26
→ WESTONE: 兩造雙方要注意現在的言論,法律攻防小提醒 10/20 19:31
→ cava88: 你講的是哪國法律程序,我怎麼完全看不懂呢? 10/20 20:17
→ cava88: 和解咧,連起訴都很困難了還和解,我真的笑了~ 10/20 20:18
→ XXPLUS: 律師開庭? 妳把檢察官當空氣喔? 10/20 20:43
推 kilmo: 貼出賣場造成商譽損失?! 賣場賣得好反而超希望別人貼吧XD 10/21 15:24
→ allkss7127: 賣場是公開資訊 他也沒曲解修改 ~ 怎樣商譽損失@@? 10/23 23:46
→ allkss7127: 這系列文也真的滿有意思的 賣供應商 哈哈!!! 好妙~ 10/23 23:47
噓 ucs1: 看完系列文不覺得拉下線 收學員或找類加盟主有什麼不對 我路 10/24 23:59
→ ucs1: 過的 10/24 23:59
→ ucs1: 頂多說他沒說清楚 但不知道他到這麼可惡的程度 10/25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