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oberich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blurry (Hotel California)》之銘言: : 解釋一下台灣人可能不懂的東西。 : 1. 轉讓費 : 這東西是中國大陸獨有抓交替的費用。你可以把它視為頂讓費,但不太一樣。 : 一間店面就算生財器具、裝潢等物全都不要,你還是要付原租屋者轉讓費。 : 轉讓費少則數萬,多則數十萬(本文單位都是人民幣)。 : 這筆錢是一開始就必須準備好,丢下去就不見的東西(除非哪天你也要轉讓了)。 : 你一定會有個問題,那就等對方租約到期不再跟房東續約, : 店面空出來,就可以不用付對方轉讓費了。 : 可是實務上還真沒看過哪間店面頂讓的時候不需要轉讓費的。 : 這個問題我也不明白,可能多少年來這已經變成固定的費用了吧。 關於轉讓費會什麼會這麼難理解,和台灣所謂的頂讓費有意義上的不同, 就讓小弟大致說一下我所瞭解的情況。 1. 店面含設備和裝修轉讓要收轉讓費-->交給原店主。這個很簡單的道理。 2. 押金。沒錯就是押金,但是可能原來的租約還沒到期,所以業主(房東) 不退給原店主(很奇怪吧),所以新租的那個人要給原店主補上。 3. 店面或該地地段"升值"了,比過去還值錢了,所以跟你加收一筆轉讓 費,類似"土地增值稅"?這也很奇怪,升值了不就會漲店租,店租都上 調了還多收轉讓費不是很黑心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5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