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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情、需求、成交三者交替! 做買賣是"比較"而言 硬是拘泥在價格=價值 會讓你的思考僵化 所以不管是頂讓費還是紅包 當別人都有付這個錢 就沒什麼認同跟不認同 只要不要當冤大頭付出超過市價太多! 想遠一點 搞不好你可以用這個制度來賺錢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 簡單的需求大於供給罷了 : 奇怪的部份是指這種價金直接反應在房租上就好了 : 還搞一筆轉讓費這種奇怪的名目 : 首先在續租的時候就名不符實 : 其次在店鋪的投資收益的評估上 : 以及開店時準備金的估算都要多一道名目支出/收入 : 平添帳目困擾,我個人是覺得很畫蛇添足 : : 哪怕是我這間店要砍掉重練 還是得頂讓費 : : 那也沒什麼 就單純是 賺得回來 甚至很快回本罷了 : 我也同意在商言商 : 其實在創業的領域,我覺得根本沒有甚麼抓交替 : 來創業本來就風險評估,營虧自負 : 不懂得評估商圈人流消費能力 : 根本就還不應該進入這一行 : 不在這邊被騙也要在另一邊被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92.80
kevinjl:心得:對做生意規矩,不必問why 要問how 12/03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