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oyu (^_^)》之銘言:
: ※ 引述《sendohmadonn (現在只要po文就被當洗版)》之銘言:
: : 他好像有提到用雙重公司結構去避稅...
: : 不知道是不是透過跟境外租稅天堂換股的方式去達到...
: : 我還在研究實際上要怎麼運作...
: : 這幾天新聞剛好也有提到富人避稅就是靠這招...
: : 有沒有人可以指點一下是怎麼做到的阿???
: : 另外..我再問一個問題...那個買股票又買選擇權是怎麼處理的?
: : 看的老半天..看不太清楚..有沒有人真的這樣去使用過賺錢的??
昨天去上工業會進出口貿易關稅實務時講師有教到,主要是是三
角貿易的方式,假設A公司在免稅天堂成立一家子公司B(無人員,純紙上公司),
客戶C欲跟A公司下一筆十萬元的訂單,A公司便要求客戶C改為對B公司下訂單,
B公司接到訂單後再向母公司A下一筆同樣購買相同貨物九萬元的訂單,並要求
A公司將貨物直接運到客戶C手中,其中訂單一萬元的差距就是免稅的部份,另外
A公司的營業額下降也有助於減低稅賦...
老師也說這種方式還是有可能被國稅局查到,所以又出現一種四角貿易,
老師的說法是這種方式絕對查不到...太晚了,等有空再說四角貿易的部份...
: 首先要考慮一點..作者所在的環境跟台灣的環境可能有所差異..
: 例如個人綜合所得稅..美國要算海外所得..台灣不用..
: 台灣有兩稅合一制度..其他國家..我不知道..
: 在免稅天堂開設紙上控股公司是全世界許多有錢人喜歡用的方式..
: 就算境外所得要課稅都可以迴避掉..
: 這部分可以去tax版探討..
: 至於股票與選擇權的組合..主要獲利是在股票..而選擇權是搭配來避險用的..
: 例如某檔股票50元..買進一批..同時買進45元的賣權..
: 萬一股票價格掉到30元..我可以執行賣權把這批股票用45元賣出..
: 讓我的損失限制在某個程度之內..當然選擇權必須在時效之內..數量也夠..
: 如果股價漲翻天..我當然可以賣出股票獲利了結..選擇權就放給他爛了..
: 當然..避險也要付出代價..
: 這部分可以去stock版探討..
: 有人想開投資或是控股公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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