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YHUANG (好久沒有換暱稱)
看板toberich
標題[閒聊]談合作要先問過律師
時間Sat Oct 14 02:53:45 2006
這幾天我一直在編精華區
眼睛都要瞎了
結果剛剛又遇到一件很衰的事
也不能說衰啦!!
應該說是我自己笨
被我的律師罵了一個多小時
大家有聽過諾約嗎?
就是說你口頭答應人家的事
是有法律效益的(大概是這個意思)
反正呢~我拿了合約草案給我的律師看
結果被罵得臭頭
我就嗆他說反正又還沒簽約
然後就被罵得更慘
還被翻舊帳 每次都叫他幫我擦屁股
(因為我之前因為合約的關係虧了一大筆 也是自己亂答應別人 唉唉)
ANYWAY 大家要跟人家談合夥或是作生意前
先問問律師的建議 保障自己的權益
不要像我一樣笨 有了血的教訓還學不乖
我的創業之路 真是充滿荊棘 每次都要從失敗中學經驗 很慘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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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93.17
推 xara:口頭約定是有法律效力沒錯但是存在"舉證困難" 10/14 03:53
推 wincar:板主加油!!! 10/14 04:22
→ AMYHUANG:舉證很難是沒錯~但作生意誠信很重要的~真的~說了就要算 10/14 12:39
→ AMYHUANG:多謝W大的加油 呵 10/14 12:40
推 amoses:辛苦妳了 10/14 16:36
推 kuoyu:作生意誠信很重要的~真的~說了就要算 10/17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