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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很簡單,原PO有種,想衝敢衝。 說實話,輸光了,才二十萬,省喫儉用一點,一年就還的光 社會上也多一個審慎的投資人,或許以後會少一個家庭悲劇 ,年輕跌倒總比老了才跌倒好。 成功了,太好了,多一個成功的例子,可以鼓勵年輕人創業。 就像武俠小說裡面,在旁邊看十年,學的是外功、把式,內功 運勁等真正能成為高手的方法還是要練了才能學會。 如果原PO是拿家裡的唯一一棟房子去抵押個千百萬,去肉包子 打狗,那基於道義,一定要勸阻的,說不定能救個幾條命。 反正只是借個二十萬去嘗試看看,成功與否都要看他的努力和 運氣,光是這個勇氣就值得讚許。 不過我當初也是幹過差不多的事情,將十萬元週轉金交給一個 朋友投資股票,一年內賺了一倍回來,可是他人卻在那年年尾 消失了幾個月後,才拿回我的錢,那陣子害我週轉的很痛苦, 還為了週轉另外去借一筆信貸,付了不少手續費和利息給銀行 ,東折西扣之後也沒賺多少。 所以對於無法自己完全控管的事業我現在是不會碰,但這個經 驗值不值得十萬元,我覺得值得,我也一輩子記住這個教訓, 可以受用終身的經驗,十萬,真的不算太貴。 -- 犧牲?失去自己所擁有的才叫犧牲,沒有所有權別在那鬼叫鬼叫。 一群該死的社運蟑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8.241
windthou:簽名檔不錯(笑) 05/07 08:36
a959254:簽名檔跟現場說話口氣果然都令人佩服 05/07 23:50
creak:樂生= = 05/08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