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trickFly (派翠克)
看板toberich
標題Re: [問題] 投資失敗誰該負責?
時間Thu Feb 8 21:59:00 2007
以下是我的建議...
我的原則是先保護自己,再來談朋友、道義問題...
首先,你應該先確定他是投資,
我所謂的先"確定",則是搜集證據,
不管這事情的後續發展是怎樣,
先保護自己,確立自己於法律上站得住腳,
防止更進一步的損失,
請注意,「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這句話,
不過我不確定如果對方想告你的話,
是他要舉證還是你要舉證就是了...
再來則是你說你們投資了一家工廠,
既為工廠,並且你們是投資人,
應有權要求要詳細的帳冊及收支出的資料等,
這部份也是先保護自己,
並且可以查查自己投資的是否有被亂花
如果你就是工廠的老闆,
請注意帳目要清楚,不要讓人抓到辮子,
再來,既然投資失敗,應該會有設備能變現,
除非工廠一開始就有向銀行或別人借貸,
不然變現後應該是要還給投資人的吧,
再來,您說:「我後來投資的錢又自己貼一貼收尾」
不過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
應該是就其股份投資之資本額負有限責任,
應該不可能去投資個無限公司之類的...囧
不知為什麼會又自己貼一貼收尾,
再來,談談朋友、道義問題,
我覺得朋友之間碰到錢的事最難處理了,
如果你打算繼續跟他交朋友,
你們最好要談清楚,
最後,談談我自己對錢及朋友的看法,
我覺得"投資"本來就有"風險",
要對自己能承擔的風險做理財。
我覺得"借錢"給朋友,本來就要有個最壞的打算,
這筆錢借出去了,等於是丟掉了、不見了,它回不回來就聽天由命了,
所以我會很審慎的考慮是否借錢給這個人。
由上面的個人看法引伸,
如果你這個朋友對你的人際關係有影響,
甚至對你的財務可能有所影響,
你還是認賠給他,
然後少跟這種人來往,
因為他輸不起、賠不起、只要利潤,不要風險,
如果他對你的人際關係及財務上沒什影響,
並且你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那我不覺得你有必要拿錢出來給他,
以上。
※ 引述《kkkkk5 (K5)》之銘言:
: 我跟朋友投資了一家工廠
: 不過後來失敗了
: 那時候雖然我是第一個帶頭進去的
: 但是我也是問好了要不要投資
: 他說好 我們才合作
: 他一聽到賺錢就很開心
: 可是現在失敗賠錢
: 他卻說要我把之前投資的錢都還給他
: 他說之前是不希望看到我抱著希望沒辦法去實行
: 我真的覺得很對不起他
: 但是我也不希望看到這種情況
: 我後來投資的錢又自己貼一貼收尾
: 現在他卻要來跟我要之前投資的錢
: 要是今天賺錢就不會這樣了吧
: 失敗大家都不想要
: 但總不能都叫我擔了吧
: 我該怎麼辦呢
: 這件事情弄得我好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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