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estbook:合夥非常困難 互動不良拖越久越累 10/20 17:03
※ 引述《MimiBergkamp (喜歡大貓的魚)》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在貴板日子尚淺,發文只有一篇自介文
: 此文標題說我覺得我男友很虧
: 是因為(以下金額為澳門幣,約MOP1:NT4)﹕
: 1.男友跟朋友J決定開冰店
: 男友出資15萬(男友自己5萬+父母借出10萬),朋友J出資5萬,總共20萬創業基金
所以原始股份就是:你男友75%(詳細是男友25%,父母50%),J25%
: 2.男友跟J都是銀行上班,(月薪+分紅+年假+其他福利)/12個月=一萬五跑不掉
: 男友決定辭職出來打拼,J因為之前常換工作,如果辭職的話家人會反彈,所以不辭
: J沒說明何時才要辭職一起打拼,最近更買了房,利用銀行職員有貸款優惠吧
: 所以短期內應該不可能辭職
一碼歸一碼,之前領多少或工作形態這個我是不太會管,
頂多就是看以前的工作態度以及工作內容來決定如何用這個人。
: 綜合以上1-2,我認為我男友可以跟J商量大小事務,但決定權在我男友
: 結果,開店已經兩個月了
: 1.兩人發現開銷只花15萬,於是J多加兩萬五,出資總共是七萬五,算是平分了
: 即股權佔50%
看了兩次才看懂,
所以就是減資的意思,本來的資本額是20萬,現在減資到15萬。
為什麼我看了兩次,因為一般來說,都會有留預備金,
就跟您之後的想法一樣。
一般都是先拿出多少,
你們等於是做了之後,才決定一個人要分攤多少。
: J很強調想要學做生意,如果光投資的話他學不到,他一定要跟我男友50:50
最開始就不是50:50阿,是75:25,所以對方為什麼會突然改變心意??
這當中的過程變化是要考慮的,
人品定優秀,所以很多版友推文會不看好,
: 問題就在,J從未來過台灣,對台灣飲食不了解,很多意見都是主觀又LOCAL
: 而且他女友(已註冊)沒出資但常常碎碎唸,跟我男友方向差很多
這樣真的很煩....
不過反過來說,也許您這邊的態度對方也有不滿的地方,
anyway,我覺得這樣的話,拆夥是比較好的方式,
而且我對於工作穩定度不佳跟愛抱怨的人是比較沒有好感的。
: 2. 如果J出資7萬5,那我男友自己5萬,加上跟父母借兩萬五就好,那剩下的七萬五
: 要還嗎?一家公司一個店,也需要有流動資金,所以我覺得七萬五還不夠
: 而且我男友沒想過利息問題(父母不一定要你的,但你要想到)
回歸原始,就75:25,
你們這樣搞,是減資之後又增資,已經很麻煩了,
對方又愛囉嗦,我才不這樣給自己找麻煩。
如果生意是上軌道的,何必讓自己的分紅從75%變成50%??
光想我就不會做減資的動作,那是營運不好的才會做的(台灣高鐵...)
: 3. 男友每月支薪一萬,工作內容﹕顧店、跟台灣訂貨的行政等
: 光月薪,銀行本來就一萬二了,現在只支一萬
: 所以男友媽媽很反彈,因為花紅、年假、其他福利的損失還沒算
: 覺得不能隨便求整數
: 4. 朋友J,銀行規定不能有副業
: 所以平常周休二日都不能出來店幫忙
: 真的是超級囧
所以就是你男友領太少啦,
: 十月初澳門有長假
: 他跟女友到大陸渡假幾天都沒告知我們
: 電話也找不到人 (我是看女友的BLOG才知道他們去渡假)
: 渡假不是問題,但先告知一下好嗎?
: 我本身在香港工作,周休二日都去澳門幫忙耶﹗
: 我當初是覺得多支薪水,只是左袋入右袋,拿跟不拿一樣
: 可是聽他媽媽這麼一講,是真的挺嚴重的
: 所以我也同意把所有放棄原職的福利算一算,然後加薪
: 反正將來店有虧錢的時候男友還是得把錢拿出來
: 以上這些話,其實我都沒跟我男友說
: 因為我也是沒出資的女友
: 可是對方是25歲,不肯辭職出來可以享有員工優惠去買房
: 又可以繼續享有銀行福利,還跟女友註冊
: 同樣我們也是25歲,每天勞心勞力薪水又少還要出動全家人
: 結婚(暫時)無望,福利全失,卻被J穩拿50%
: 我承認男友個性比較弱,想得比較少
所以就是你也不爽,
我覺得最好的方式就是拆夥。
: 所以趁他們還沒草擬合夥同意書之先,就把這些事情先想好
: 老實說,男友父母其實想把J的七萬五也出,然後把他攆出去,店是自己的就很好決定
: 而不像現在,J又要把一些事情往身上攬,但又做不出來,常常掛在嘴邊
: 我以上的想法,其實有不妥嗎?
: 另外,我想分紅不能光按出資算了,怎麼算比較好呢?
很簡單
1.跟J說,我太累了,不想搞了,要嘛請他把股權買下來,請J自己經營,
2.如果J不願意,就退回5萬給他,公司結束。
我覺得一開始就不是J出7.5萬,
是男朋友出15萬,J出5萬,後來J增資2.5萬,
所以股份是男朋友15萬,J7.5萬,2:1
要J買下來的話,當然不是要他買15萬,因為還有五萬是流動資本,
就請J把你男朋友的支出付清就好。
更狠的就是,你男朋友開店準備期間的薪水算店支出(這會爭吵,算了..)
不論選的是1或2,都是跟J拆了,
以後你男朋友就是自己獨資了。自己再去開一家。
生意場上不是很多這樣的嗎??
合夥人說太累了,不想做了,公司財務清算完之後,
就發現合夥人在附近開了一家一模一樣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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