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nesyao (jones)
看板toberich
標題[合作] 誠徵投資合伙安養中心
時間Sun Nov 11 01:18:10 2018
選擇[合作]請依範本填寫,招租/分租請用[徵求]
以下十個選項為必填,違者予以刪除。
請注意寫不可刪那行,如刪除視同格式不符
本分類選項之X作? 一起合作創業之意
Y您是要尋找經銷商/加盟主/團主(媽),請您到置底文推文(違者刪文)
o文前請將以上注意事項,以ctrl+y 刪除之,以下十點為必填
------[合作]發文範本----------------------------------------------------------
請慎選合作對象,本版不為任何發文者或廠商背書,請注意--(本行不可刪)
1.姓名:Jones Yao
2.性別:男
3.年齡:30-40
4.地區:南投
5.專長/事業領域:安養中心營運
6.現況:未立案 轉立案 (已通過立案 全部申請到位 目前正在興建 自有土地)
7.事業類型:未來合伙 (目前獨資)
-之前為未立案安養機構 已在南投營運超過10 年
-目前已經核准要轉為立案安養機構以因應長照2.0
-新成立後預計做養護型和日照併行
- 因為已有舊客戶所以預計新成立後 2年內開始獲利
-已有完整企劃書和PPT(有興趣可站內聯絡)
8.預計合作方式:(合夥/入股/分紅)目前資金短缺 任何合作方式均可談 希望早點開始
營運
9.聯絡電話: 先以站內信聯繫
10.其他聯絡方式: 先以站內信連續
請慎選合作對象,本版不為任何發文者或廠商背書,請注意--(本行不可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250.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41870293.A.EDC.html
推 purplebfly: 安養中心萬一家人不見或是不付錢時,該如此處理? 11/11 14:22
推 gglong: 樓上說的問題,託嬰中心不會發生 XD 11/11 15:21
推 summer1231: 私 11/11 15:48
推 j90261: 不見了只好找啦 11/11 18:19
推 peter2553748: 已私 11/11 19:48
→ yumehappy: 基本上就是通報社會局,但他們也不會積極處理 11/11 23:36
→ jonesyao: 可以通報派出所和社會局 這應該屬於遺棄罪?! XD 11/12 10:02
推 Darius: 一樓在說安養中心,二樓不識字? 11/12 14:21
推 MrTwo: 私 11/13 13:11
推 Laurk: 私 11/14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