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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 周威佑 記者會新聞稿 關鍵字廣告涉詐? Yahoo、Google 漠視廣告主權益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Yahoo以及Google所經營的「關鍵字廣告」 在2009年將直逼25億元大關。而根據國外公布的調查數字顯字,Yahoo及Google等搜尋引 擎關鍵字廣告的「詐欺點擊」比例高達28.2%。如果套用今年的營業額來換算,可能有高 達七億元的廣告費是因為詐欺點擊而讓廣告主白花的冤枉錢。議員呼籲兩大網路巨擘,應 該將點擊者的IP提供給廣告主,讓廣告收費透明化,以保障廣告主的權益。 詐欺點擊的發生原因—都是為了錢 根據IAMA(台北市網際網路廣告暨媒體經營協會)所提供的研究數據顯示,2009年關鍵字 廣告達到新台幣24.93億元的規模,佔整體網路廣告總額的 36.3%。而關鍵字廣告的收費 方式,係由廣告主自行設定每次點擊的費用(PPC,Pay Per Click)。一般來說,PPC設定 的金額愈高,關鍵字廣告的排名就會愈前面。(註:並不是絕對值,還要看網站的內容。 只是有這個趨勢) 而Y、G兩家公司的收入就在於「廣告主設定的PPC金額」乘上「該廣告 被網友點擊的次數」。詐欺點擊就從這裡發生。 周威佑指出,詐欺點擊從點擊者的角色來看,可區分為四個可能樣態(如附表): 一、關鍵字廣告提供者:為了增加廣告收入,刻意點擊廣告主的廣告。(可能性低) 二、關鍵字廣告代理商:為了賺取服務佣金、並衝高點擊量,美化給廣告主的報表。 三、關鍵字廣告之合作網站或部落格:由於Y、G兩家公司都和其他網站或部落格合作,將 廣告也刊登在部落格網站上,再依點擊次數,和部落格網站拆帳。而一些不肖的部落客為 了增加營收,就會想辦法點擊廣告主的廣告。 四、廣告主之同業(競爭對手):關鍵字廣告最常見的惡意點擊行為--刻意點擊競爭對手的 廣告,消耗對方的廣告預算,等到達每日預算上限,對手廣告就被下線,自己公司的廣告 排名就會上升。 關鍵字廣告的天價曾經出現在2006年,抓猴徵信業者利潤高、競爭激烈,當時的PPC價格 ,飆到每次點擊就要付1500元廣告費。這樣的高額廣告費,只要滑鼠點一下就可放進口袋 ,誰會不心動? 而點擊的方式,除了利用人力透過多台電腦輪流點擊之外,較先進的還可以寫程式,來代 替人工點擊。而最厲害的莫過於利用僵屍電腦。根據全球研究詐欺點擊最權威的Click Forensics公司在今年10月22日發布的新聞稿顯示,2009年第三季詐欺點擊裡面有高達百 分之42.6是透過「僵屍電腦網路」(botnets)來進行。所謂僵屍電腦網路係一系列被木馬 病毒感染的電腦,在用戶不知情的狀況下,被操控者用來執行特定行為,例如點擊關鍵字 廣告。 此外,Click Forensics公司也公布了今年第三季,整體詐欺點擊的比例大約是14.1%,較 去年同期下降約兩個百分點,不過比例還是相當高。而且僵屍電腦所造成的詐欺點擊創下 歷年來新高。 Yahoo、Google不願提供點擊者IP給廣告主 雖然Yahoo及Google都宣稱已研發軟體有效防止詐欺點擊的發生,但是成效令人懷疑,因 為Y、G兩家公司鐵定是詐欺點擊的受惠者。針對廣告主懷疑關鍵字廣告收費有詐欺的嫌疑 ,周威佑議員曾經要求Yahoo將點擊者的IP位址提供給廣告主,廣告主從IP位址可以自行 判斷是否可能是詐欺點擊。但是 Yahoo表示,點擊廣告的網友,他們的隱私權受到Yahoo 保護,這些資料是不能隨意提供給第三者。廣告主質疑Yahoo根本就是心虛,怕影響廣告 收入才不敢提供IP。因為網路上許多留言版,都會顯示出留言者的IP位址,就沒聽說有違 反個人隱私的問題。 對此,周威佑議員表示,台灣大部分透過ADSL上網的用戶,IP很多是浮動IP並透過各大電 信業者如中華電信Proxy(代理主機)連上網。同樣的IP位址不一定等於同一個使用者。因 此 Yahoo回應說為了保護網友隱私權,顯然有點牽強。而且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的函覆表示,「國內入口網站及搜尋引擎提供關鍵字廣告,如將點擊廣告之IP位址 提供給廣告主乙事,並未違反本會依電信法第20條之1第7項授權訂定之『網際網路位址及 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業務監督及輔導辦法』」。顯然關鍵字廣告業者提供點擊者IP給廣告主 ,並未違反NCC主管的相關法令。 北市消保官:不關我的事 本案曾經請台北市消保官介入協調。但是遺憾的是,消保官認為關鍵字廣告是B to B(業 者對業者)的案子,不是B to C(業者對消費者)的案子。所以不是他們的管轄範圍。 Yahoo未經廣告主同意,擅自將「內容比對」功能啟動 此外,購買Yahoo關鍵字廣告的業者彭文德先生還向議員投訴,指他原本只有購買關鍵字 廣告,沒想到Yahoo卻忽然增加「內容比對」這個功能來削廣告主的錢。所謂內容比對係 網友在閱讀文章時,如果文章內容有出現廣告主購買之關鍵字,則廣告就可能被放在文章 下面。彭先生質疑,這樣就無法鎖定「上網搜尋關鍵字」--對他的產品有需求的網友。反 而增加無聊網友好奇點擊他廣告的機會。也因為內容比對,讓他本來平均一個月五千元的 廣告費,爆增成一天五千元。彭先生指出,Yahoo更新系統後,在廣告主開啟關鍵字帳戶 時,早就先將內容比對的選項勾選,如果廣告主沒注意,就可能因此多付出不少冤枉錢。 From http://tinyurl.com/yjwlb7p ============ 使用yahoo的版友快去更改吧~~~ -- 你放心,「童叟無欺、實事求是」是我教人泡妞的宗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7.14 ※ 編輯: jhc0723 來自: 118.161.7.14 (11/04 23:54)
KC73:把點擊者的 IP 給廣告主?天哪! 11/05 19:11
iapptt:台灣還是有敢於打老虎的人,雖狗吠火車,但可敬可敬 11/06 16:01
money399:上網搜尋我的Yahoo奇摩故事 11/06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