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kalin7 (小語)
看板toberich
標題[分享] 看過"失敗的合作經驗"創業心得
時間Mon Aug 6 23:13:49 2012
前陣子一直在中國,一直沒有時間好好處理這件事,
一直到這陣子,陸續有些朋友寄來了一個連結,
連結:
http://ppt.cc/lqQN
(我只想說明,這個連結有我買的照片)
許多網友們都認為,我有問題,
但,我想陳清,我的感受
這個連結,有我當時購買的照片,
跟這個網站的負責人通過電話後,
得知,他是跟別人購買照片
當時雖然我創業過程失敗了,
但是我也是花了錢買了當時的照片,
合約也簽了買斷
為什麼這個網站的人,可以使用我買斷的照片呢?
所以,今天走進了警局,我對沒有經過我同意的狀況提出告訴,
沒有經過買賣過程,而使用我擁有的照片
或許,網友們還是要針對某些事繼續批評,
如果,誠信二個字,是言論不成立,人隨亦言論的誠信,
那麼,就沒有所謂的法律
法律,是保證消費者的權利
我真的花錢購買了這些照片,也得到了僅有我能使用的權利
為什麼,這個網站的負責人,可以使用呢?
所以,一事件的一體二面,在創業過程中
許多問題,都必須要仔細的確認答案,
光是看到表面,真的不知道究竟是否正確
我無意再生風波,但必須告訴所有要創業的人
必須小心謹慎,錢不好賺,更不是任意花,
小妹文筆真的不好,無法表達出內心的激動跟想法,
但是,不管別人再怎麼罵,我還是要出來說出內心的激動
大家也必須更客觀的,去針對創業過程,有理智的決定
也希望大家未來創業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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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57.103
→ batboylin:你的文章至今已偏離"跟創業有關"的範圍 雖然最後兩句寫 08/06 23:22
→ batboylin:寫到創業兩字! 既然進入司法程序 就讓司法來給你跟他做 08/06 23:24
→ batboylin:裁判 我們旁人並無法從雙方的言詞做判決 所以適可而止吧 08/06 23:26
→ batboylin:要不然也可以轉到法律版去戰 那邊你倆都是PO文 也有法律 08/06 23:27
→ batboylin:高手為你們雙方做註解 生意糾紛的確值得我們警惕 然而 08/06 23:29
→ batboylin:把版上弄的颳風下雨也有違此版精神不是嗎? 司法歸司法吧 08/06 23:30
推 epenpal:push 08/06 23:32
→ batboylin:當然 如果到最後有了司法判決了 也歡迎提供給大家參考 08/06 23:34
推 wekl:當初的合作案是在這版上提出的 為啥不能經驗分享 08/06 23:34
→ wekl:創業路上會遇到很多貴人 也當然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人 08/06 23:35
→ batboylin:畢竟商業糾紛有可能發生在任何老闆身上! 08/06 23:35
→ AMYHUANG:同一樓所言 本文的確違反本版討論範圍 請原波自行刪文 08/06 23:46
→ AMYHUANG:本版並非提供版友討論個人私事的討論版 謝謝 08/06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