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toberich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peria (我要愛自己)》之銘言: : ※ 引述《dickha (Virtual Lover)》之銘言: : : 10%的獲利 : : 但合約 第四條 乙方負責購物中心之營運,甲方不得過問營運方式及內容。 : : 做股東 卻不得過問內容..... : 至少要給股東看過營運企劃書吧? : : 等於是把錢放銀行 一年利息10%... : : 剩下的就給各位討論 : 補充1.萬一虧損 那停損額度是多少?(忘記專有名詞) : 應該沒有那種穩賺不賠的生意吧 : 假設啦 : 虧損了呢?有虧損機制嗎? : 若說合約書第五點 放棄法律辯護好像沒有實質效用 : 合夥失敗 錢不見 除非你是詐欺 告上法院 : 不然好像不能彌補什麼 : 我不是學商的 >"< 那個停損什麼的專有名詞我聽過但是忘記了 : 請幫忙補充 我想企劃書是一定要看的, 這樣股東才知道自己要不要投入資金 不然的話跟借款就沒有兩樣了, 尤其是在無法過問管理經營方式的情況下, 管理者必須定期將公司的財務狀況告知股東, 免得到時候經營不佳出大紕漏, 對股東來說風險是非常高的, 而第五點和第六點的內容其實對於股東來說保障不是很夠, 為了一股6萬在高雄法院告來告去,這種案子可以拖很久, 所要花費的訴訟費、時間等等, 對於每個股東來說還滿不划算的, 而對於負責人來說頂多還錢+利息罷了, 也沒有看到所謂的共同創業一起成長的精神 此外如果是開食品公司的話會受到很多相關單位的關心 因為直接影響到消費者的健康, 所以要開這樣的公司必須特別的注意貨源賠償等問題 還有原po打算利用食品公司為名, 例外再加上一個手機門號代辦處理的營業項目, 我覺得整個公司似乎有點被渾淆了, 感覺上這個case好像沒什麼奇特點可以吸引到消費者去該公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25.223
jutiya:我大學學弟也在高雄開有機商店,而且滿多年了,人脈很重要 04/20 19:28
ncytc:還是老話一句,請來信詢問 04/21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