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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的文章,還是像以前一樣那麼犀利啊。 我只回應S大回文中,我感興趣的部分, 至於O大的事情,依版主的意思就不再討論了, 若版友們仍在其中有看到討論O大事件的內容, 請推文告知,我會盡速刪除。 : 2.我與O大素不相識,純粹就「理性討論」與「酸民扭曲」提出個人看法 同前提,理性討論是最好的,有理走遍天下, 不論有沒有創業都是這樣。 另外,這個是新ID,舊ID很久沒有用了, 沒有在創業版上自介,不代表沒有創業。 : 所以任何利用學術網路進行商業行為者, : 都應該「一律禁止」。 : 但有意思的是,PTT上面卻還有許多版, : 例如:「手機買賣版」、「MacShop版」、「合購版」等.. : 這是明顯存在的事實,不知道為什麼站方可以默許這種商業行為產生? PTT是禁止「營利性商業活動」, 因此手機買賣版、合購版,也都嚴禁賣家「賺差價」或「低買高賣」, 因為這就是顯然的營利行為。 商業行為本身在PTT上並不禁止,禁止的是「營利」, 換言之,NPO、NGO或個人非營利的商業行為, 如把自己沒有用的二手書拿出來賤賣(如二手書版)、拿出來交換(如等價交換版), 這是沒有違反PTT站規的。 : 此外,本版很久之前就允許讓版友自己「廣告」自己的事業, : 甚至連發文選項都有, : 請問這算不算商業行為? : 怎麼沒看到你們有人跳出來舉發版主違反規定? 其實當初剛開放時,我就提出過異議了,並不是沒有。 但換個角度來說,創業自介文算不算「商業廣告」? 考量到創業版本身的性質特殊, 正例如手作版(HandMade)也不乏是有登記的手工業者, 明顯的商業廣告行為的定義也會有所不同。 這一點,在PTT法務版與相關群組也都有新規定, S大有興趣的話,可以到PTT法務相關群組搜尋一下「廣告」的部分。 : 2.關於募資違法的事情 : 假設你現在PTT上面看到有人說他要賣毒品, : 我想你馬上就會知道他違法, : 你的推文或回文也會立刻痛斥他的違法行為, : 同時舉報警察。 這裡有一個很顯然的問題是,有多少版友知道他實際上有沒有違法? 賣毒品是一個很顯然的違法案例, 但如果賣毒品的人用層層術語包裝起來,讓不知道行內術語的人看不出來, 不管是在PTT上還是在M01上,能真正看得出來違法的人,我想並不多, 充其量是「懷疑」。 從懷疑的角度出發,去要求發文者提供更多的資訊「去釋疑」, 這是閱讀者的可以主張的權利,當然,發文者當然也可以選擇不去提供更多的資訊。 這是雙方各有的自由。 : 你們口口聲聲說「擔心有人被騙」這件事, : 不只是你們的「假正義」藉口, : 更是一種共犯行為。 我不知道其他版友是不是擔心有人被騙, 以我自己來說,我僅是認為這案例所表現出來的投資潛在風險太高了, 而去指出可能存在的投資風險,請想要投資的人多考慮一點,如此而已。 與其說是怕版友被騙,我倒覺得只是幫版友降低發生損失的可能性而已。 和股票版一樣,有人上來問說「○○○○」股票現在能不能買/賣? 提供一點現在為什麼不能進場/出場的理由與建議罷了。 高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若存在,這些建議他們也不會放在眼裡。 : 你在網路上陳述的細節越多, : 反而越可能違反證券交易法。 以這案例來說,若真有此疑慮,募資者公開直接說在文章前頭, 表明「因法律限制,因此我沒有辦法在公開版面上說太多」, 大家也不會有什麼意見。 : 至於N大說的「實務優先」這回事也未必, 我只能說,我認識的創業者, 不乏喜歡把整個商業世界拆成「理論派」與「實務派」兩種, 然後再把理論派歸到「學術派」的人。 但理論與實務從來就不是這麼不相融的東西,尤其在商業世界, 所有的理論都是從實務而來的, 實務本身也是得以從理論作出修正而獲得更好的結果的。 兩者都是有必要的。 從GE引進六標準差、平衡計分卡與360度績效評估指標的問世, 或是從豐田出來的J-I-T零時管理與零庫存概念等等, 都是「理論--實務」雙向運行、互相反饋的, 這也是為什麼知識管理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之原由, 因為這就是商業世界本來的樣貌。 每一個理論都有他的適用性限制, 在用每一個理論之前,也都需要針對你在的業種、產業與經營型態作調整。 實務需要調整,理論也是,不需要將這兩個拆分得水火不容。 : 但最忌諱沒創業過還用一副別人都是白痴的說法回應創業者的文章, 人都有盲點,且知識的來源也都有極限, 有的時候從別人讀過、看過、聽過的「第二手資料」學習,也不是什麼壞事, 心胸開闊,才能抓住每一次成長的機會。 「最佳作業典範」或「關鍵成功因素」這類的事物,不就是如此? 猶記得大前研一表述他剛進McKinsey時的心得, 其中也不乏質疑業主「為何如此做?」的詰問, 他可是一點正統商業基礎都沒有的人,更別說是創業了。 有理走遍天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8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