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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imond (天荒地老)》之銘言: : ※ 引述《johnny12 (接近無限透明的藍)》之銘言: : : 2.募資管道的合法性。 : : PTT是個學術平台,不適合募資。這還需要多做解釋嗎?應該不用! : 是誰認定的 是你嗎??還是你認為的多數? : 如果我這邊的多數創業老闆認為ok呢?? : 當然現在已經明文禁止了 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google 第一個就找到官方版本了 你要不要看看你的募資行為跟上面的使用規範 哪一點是符合的? 所謂的"我這邊的多數創業老闆認為ok呢??" 是要跟教育部或台大還是PTT對著幹? 這裡是公開的版面, 在法律上叫做供不特定人瀏覽之場所, 相信你對於股份有限公司很瞭解了, 在公開版面進行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行為 叫做公開募集有價證券 來看看中華民國法律對於公開募集有價證券的規範是什麼 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 有價證券之募集及發行,除政府債券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有價證券外,非向主管機關 申報生效後,不得為之。 來看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於募集的最低要求是啥 http://0rz.tw/1GMir 最低要求是公開發行公司 公開募集發行人應製作 "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 其中的應記載事項是 http://0rz.tw/gd7cF 請問你所謂的 "我這邊的多數創業老闆認為ok呢??" 要跟中華民國證券交易法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著幹了嗎? 你有沒有發現你的問題的答案 在google 的第一頁甚至第一個結果就有了 有沒有理解你的問題多麼的荒謬了? : : 你希望你的資金被拿去軍火嗎?還是販毒?無論如何,募資就是必須合法。 : 怎樣叫合法?怎樣又叫不合法? : : 這個行為我不認為適合在這裡出現。 : : 如果真的遇上詐騙?除了投資人自己負責以外,難道這個學術板能替他負責? : :   虧損該找台大嗎? : 你投資股票失利賠錢 你會找幫你開戶的證券商負責嗎? : 還是妳會承認自己的判斷錯誤? : 先謝謝原po提供的資訊 我仔細的研究了一下 : 最有可能來解釋不適合募資的是這一條 : 九、 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台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 (一) 利用台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 所以募資是屬於營利性商業活動? 如何判定? : 如果我募了資不作任何商業行為 是否違反學術網路規定? : (當然我認為募資跟商業活動是兩件事情 我也有可能募資來作為週轉金) 你募資的目的不論為何 只要在公開版面徵求不特定人投資你的股份有限公司 並交付與股票或是認股權利書 來看看罰則是什麼? 第174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 罰金: 其中就有第二十二條違反募集要件 募資不屬於營利行為? 那我只能說加油了. 最後 我也來說一下這幾天最有趣的現象就是 1. 來說別人態度如何如何的 2. 來說別人沒有資格說如何如何的 當你說出這樣的話的時候, 往往代表的是你沒有辦法從道理, 法律, 證據 上證明對方的論點, 質疑的內容是不正確的. 戰態度跟戰資格 才是這個版的版風最大的問題, 因為講不出道理跟知識的人 太容易躲在這兩面大旗下了. : 再來看看這一條 : (二) 存取影響兒童與青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資訊。但因教學或研究之必要,且已設置適 : 當之區隔保護機制者,不在此限。 : 我不確定ptt帳號的申請是否有年齡限制及查驗 : 所以是不是也有可能一個未滿16歲的青少年男女可以在完全沒有任何適當之區隔保護 : 機制的情況下 任意瀏覽sex板上的各種奇怪資訊跟唬爛文?? : 既然如此 sex版是不是要即刻關閉? 因為現行的ptt無法滿足這個學術網路規定 : ====================================================================== : 我不認識那個幫燈泡廠募資的o大 我也不認識這個j大 : 純粹針對你的文章作討論 理性一點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98.212
oca:拜託難道夜市擺攤前也要先研究過證交法嗎?你在酸什麼... 07/17 01:04
johnny12:你怎麼幫他找答案。這樣就不對了XD 07/17 01:04
NaoGaTsu:推專業。 07/17 01:05
dirisway:對呀,募資不是要賺錢難道是慈善?幹嘛硬凹~很難看耶 07/17 01:05
oca:你們這些沒創業的鍵盤分析師 除了會寫論文還會幹麻? 07/17 01:05
daimond:很好啊 一開始po這種專業文 不就沒事了? 07/17 01:05
oca:這叫常識文 07/17 01:05
oca:既然你懂了 那請問要不要去前面一篇篇的道歉賠不是?zzzz 07/17 01:06
daimond:哈哈 我回j大就是在求指教了 有人跳針說浪費時間 07/17 01:07
daimond:我很不懂 所以才請妳們懂的人多說些專業的 07/17 01:07
daimond:不然講些似是而非的 想虎誰呢? 07/17 01:07
oca:喔 那原來你什麼都不懂 前幾天在大聲什麼?不是噓很開心嗎 07/17 01:07
daimond:原來自己回答不出來 還得找朋友護航 我也受教了 07/17 01:07
daimond:對啊 看到創業版居然有祭品文 我都要笑翻了 07/17 01:08
daimond:而且才一百份 是要塞牙縫嗎? 07/17 01:08
daimond:居然還要2015年 哈哈 我真的要笑死 07/17 01:08
johnny12:是你跳針還是我跳針?XDDD 07/17 01:08
daimond:你沒回文就是你跳針啊 kanx幫你回了 悲劇啊 07/17 01:09
oca:唉 toberich版的創業主就是這種等級? 07/17 01:09
Shamu:上一篇停了 這篇又戰了... 加油吧國軍英雄綿 O_O 07/17 01:09
oca:條款都貼出來還看不懂 還好意思說募資不一定 = 有營利 07/17 01:10
oca:之前連條款都不知道有 也可以唱秋成這個樣子 還說別人很秋?ha 07/17 01:10
johnny12:呵,這真是很好的邏輯。笑慘我了XD 07/17 01:10
oca:這個版發言優先順序是 創業主 > 其他規定與公約囉? 07/17 01:11
kanx:daimond, 2015年是他自己的資料寫2015年要上市櫃不是我指定的 07/17 01:11
oca:可能關起門殺人 就不叫殺人了對吧?因為血沒有濺到大馬路上 07/17 01:11
kanx:為什麼一開始不寫這個要寫祭品文, 因為那篇就是XX, 我不用這 07/17 01:12
kanx:好笑偏激的祭品文, 是怕有人真的相信那間公司真的可以做到那 07/17 01:12
daimond:祭品沒在這樣搞的啦  07/17 01:13
kanx:三條件, 時間給的越長對XX越有利吧, 不然我說他下個月就要辦 07/17 01:13
daimond:這樣只會讓人覺得你沒誠意 07/17 01:13
oca:這邊很多人可以相信阿 而且都是老闆等級的 你不過是鍵盤酸民 07/17 01:13
johnny12:daimond,你真的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嗎?自己打的自己鼻青臉 07/17 01:13
kanx:到可能嗎? 07/17 01:14
kanx:我說下個月就要實現不然就是XX才是沒誠意吧 07/17 01:14
johnny12:還在指責別人跳針或是該滿足你所謂的求知慾? 07/17 01:14
oca:daimond今天不叫kanx去現場確認一下有沒有違反學術公約了嗎? 07/17 01:15
daimond:找人來護航你的文 還是安靜一點好了 原來沒料啊 07/17 01:15
NaoGaTsu:--------夜深了,大家睡吧,不要增加版主的困擾--------- 07/17 01:15
daimond:我倒是還多少佩服kanx的認真 雖然他的祭品很搞笑 07/17 01:15
daimond:至於oca 到底是幹嘛的啊? 哪間公司的老闆? 07/17 01:15
oca:可以請賣煙囪卷的daimond解釋一下募資到底是不是營利行為嗎 07/17 01:16
oca:開口指責人沒料之前 最好先想想你最近的發言 ㄎㄎㄎㄎ 07/17 01:16
daimond:哈哈 我從來沒說募資 =\= 營利行為 友看到我加的問號嗎? 07/17 01:16
Shamu:kanx 真是深思熟慮 不過您的祭品文幽默真的藏得太深了 07/17 01:16
daimond:我覺得文章看清楚一點再來戰比較好啊 07/17 01:17
Shamu:我想版上大部份的人都沒有看出來你的用心喔~ 07/17 01:17
johnny12:我需要再說ㄧ次嗎?你的問題是問題嗎?XD 07/17 01:17
oca:如果我募了資不作任何商業行為 是否違反學術網路規定? 07/17 01:17
oca:如果我募了資不作任何商業行為 是否違反學術網路規定? 07/17 01:17
oca:如果我募了資不作任何商業行為 是否違反學術網路規定? 07/17 01:17
daimond:我要去看統神實況了 :D 各種搞笑RRRRRRRR 07/17 01:17
oca:賣煙囪卷的你要自己解釋一下你這句話什麼意思嗎?zzz 07/17 01:17
oca: (當然我認為募資跟商業活動是兩件事情 我也有可能募資來作為 07/17 01:19
oca:作為週轉金) 07/17 01:19
daimond:o大你的國文真的不太行RRRRRR 可能要重讀 07/17 01:20
oca:募資跟商業活動是兩回事喔 週轉金不等於商業行為/營利行為喔 07/17 01:20
oca:乖 不懂就去進修 不要再出來當笑柄ok? 07/17 01:21
azuel:看到國文忍俊不禁 xD 這是最近的流行嗎 07/17 01:25
obs7O1:我是大戰神,謝謝 07/17 02:36
DaFuLong:這篇很有料,長知識,感謝!! 07/17 05:11
johnny12:哈!再硬凹就難看囉 XDD 07/17 07:36
heri:我有看出來(舉手) 07/17 11:38
wakamur:推 daimond:很好啊 一開始po這種專業文 不就沒事了? 07/17 12:34
wakamur:我猜有作簽名檔的潛力,被打臉還硬坳,呵呵 07/17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