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上市公司發生這種事情
一定是減資打銷呆帳
然後再讓金主增資入股。
至於幫公司還清債務
這是白吃的做法
還完錢後,公司負責人跑路,公司倒閉,那你剩下什麼?
換句話說
你一定要讓公司負責人利用自已名義借錢把公司資產弄好
然後再入股
換句話說
要你朋友用個人名義向銀行貸一筆款項撥入公司
打銷呆帳後,公司再增資擴充資本。
如果他撐不了多久
你就等他倒閉再開另一間公司
請你朋友來公司上班,做一模一樣的事
※ 引述《sonpaa2 (如果愛)》之銘言:
: 謝謝你的回答, 想再多跟您討教一些問題,
: 所以目前的狀況是入股金就當作是還公司的債務?
: 而我能做的就是把債務還清,然後佔股囉.
: 另外公司合資就是把公司股份分配完成變更,年終時按照出資比例來分配盈餘嗎?
: 還有這種合資型態,該如何避免大股吞掉小股?譬如增資及邀請
: 第三人入股方面有任何限制嗎?
: 我應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 謝謝您的指導與回答.再請問這種合資權益與利潤分配的條文問題需要請到律師
: 或會計師來訂定周全的條文嗎?
: 有什麼專業人士可以幫我忙?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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