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ismy (因寂寞而上網`上網更寂寞)》之銘言:
: ※ 引述《amoses (阿摩西斯)》之銘言:
: : 成立一個網站
: : 沒有「資本」、沒有「商業登記」、沒有「股東」也沒有「薪水」
: : 就是自己以閒暇的時間不計代價加減做
: : 逐漸地充實網站的內容以及累積知名度、會員數
: : 最後,時機成熟,決定以正式公司經營,並招募資金挹注,進而擴展規模
: : 此時,除了這個網站,我依舊沒有錢
: : 那麼,在股份的分配上,我該怎麼做?
: : 可以自己講好自己擁有多少股,然後剩下的以每股多少錢釋出?
: 行的呀
: : 這樣實際資本額不就比票面數字少了嗎?
: : 以往的腦力、勞力付出以及現有網站價值該如何評估呢?
: 智慧財產也是資產之一呀,名氣、品牌都是看不見的資產喔
: 至於值多少,就不一定了。營業額、客戶、聲望等都是有價的。
: : 應該不會創業創一創、股東找一找,結果自己變成「員工」吧?
: 再怎麼樣都會保有自己的股份,眾多股東中,你仍是其中一位大股東。
: 若你把100%的股份全釋出去,那等於整間賣掉了,你拿錢,公司是別人的。
這也是我的疑問! 有人可以講詳細一點嗎?
例如 google 的兩個創業大股東, 他們創業的時候應該也沒啥資金吧!
後來他們募集資金是怎麼一方面保留自己的股份, 而且還是大股東( 股份佔最多 )
一方面又可以募到龐大資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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