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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閱讀完全創業聖經這本書 又得到一個觀念 他說公司債券跟股票比起來 公司賺錢時,先被課營業稅,再將利潤分配給股票投資人(分紅) 在這裡,公司獲利無法節省營業稅 但如果是債券,也就是一種債務、借貸 分配利潤給債券持有人時,就像是還債以及利息 這在營業稅上面是可以扣除的 就這點而言,是對公司經營有利的 此外,債券比股票持有人擁有更高的法律優先權 (假如公司快倒,債權人可以比股東先拿錢回來) 這點對投資者較為有保障 至於股票,則因為承擔了較高風險,所以比債券擁有較高的投資報酬率 但是股票價值隨著公司盈虧漲跌,有可能賺很多也有可能虧很多 債券的話通常擁有固定的利率,等到期滿只要公司沒倒 不管公司賺錢或賠錢,就應該按照本利和給付 對投資人來說,可以依自己的預期報酬率及風險承擔力作選擇 對公司而言,也是一樣...看是要舉債節稅,或是與股東分攤風險 若是很有把握讓公司成長、獲利 或許可以選擇出售債券 可以付出較少利息,並且等將來股票更值錢再來賣 同時也可以保留較多比例的股票持有,穩定經營權 這是看書的一點心得 與大家分享、討論 ※ 引述《thismy (因寂寞而上網`上網更寂寞)》之銘言: : ※ 引述《amoses (阿摩西斯)》之銘言: : : 但是根據資產負債表 : : 總資產必須等於總負債 : : 所以屆時公司的(品牌價值+既有設備、物品等) + 現金 = 總股價 : : ^^^^^^^^^^^^^^^^^^^^^^^^^^^ ^^^^ : : 我出的 股東出的 : 應該是(品牌價值+既有設備、物品等) = 總股價 : 新股東是出錢買去你的部份,他能出多少錢,你開價多少要看你們怎麼談 : : 那麼(品牌價值+既有設備、物品等)的價值該如何評估呢? : : 是必須請專業的鑑價師 或是我與股東之間談妥彼此可以接受即可? : 你和股東之間談妥彼此可以接受即可,然後找律師來簽合夥經營書。 : 簽約內容事務所 有範本,你再經情況修改。 : : 另外又牽涉到資本額登記的問題 : : 我說(品牌價值+既有設備、物品等)價值25萬 主管機關就予以承認嗎? : : 假設成立有限公司需要資本50萬,意思不是說公司帳戶裡面要有50萬備查? : : 但實際上只有25萬怎麼辦? : 專業會計師能處理這個喔,給一定的服務費,他能調到資金先放在你那。 : 等核查結束後,通過登記,錢再還回去,很多人這麼做,當然利息由你承擔。 : : 還是說要拿(品牌價值+既有設備、物品等)跟營運企劃書 去申請創業貸款? : 青創會的低息貸款,幾乎只給營運中的公司,還沒成立很難拿到。 : : 唉 真是難懂...這篇問的有點細 希望能釐清觀念 :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7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