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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 引述《putapig (為什麼錯讓我承擔)》之銘言: : : 公司目前處於草創初期 : : 公司目前內部的夥伴都是以往自己的好兄弟 : : 資金都是我自己出的 資金都是你出的,為甚麼要和他們分配利益? 如果你有給他們薪水, 利益本來就應該獨享, 合情合理又合法。 : : 我現在就很煩惱利益該如何分配 : : 因為動腦跟籌畫都是自己來 而他們比較是負責出力 : : 我也有負責出力 我真的很煩惱該如何分給他們利益 : : 假設一個20萬的案子 假設扣掉成本3萬 : : 然後30%用作廣告支出 剩下的錢要怎麼分我現在很煩惱 : : 是該每個人都分一樣的呢 還是我該拿大份一點?? : : 雖然這個問題挺笨的 但我想了一整天了~~~ 資金都是你出的, 那接案子的過程中有沒有可能失敗, 你賠錢的情況產生? 如果有,你拿了自己的資金去押注輸贏, 你不需要分配利益給他們。 但是你應該要按照他們所負責的工作, 給予不同的報酬。 : 你們合夥前沒有談怎麼拆帳嗎? : 我聽一個前輩的建議,他說合夥前先談拆夥,因為合夥和分錢很容易,拆夥最麻煩 : 所以先談拆夥。 合夥前就談到拆夥阿? 我想比較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合夥的時候就要把所有情況都講清楚, 特別是『利益分配』, 當然也包括拆夥的情況。 因此,拆夥沒什麼好談的, 就是走人而已, 倒是『拆夥後資源怎麼分配』, 才是問題。 : 我們公司是談好每個人每個月的薪水,然後盈餘撥三成出來給所有工作人員分,剩 : 下的七成再給股東分。 每個人都拿了薪水,盈餘三成給所有工作人員, 剩下七成股東分。 那股東本身有兼任工作人員嗎? 一般創業的時候應該是有的。 如果有,那『股東兼任工作人員』是分到最大利益? 假設沒有,那公司不用累積盈餘繼續擴張嗎? 全部把利益分光,個人認為不是很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0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