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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oyu (^_^)》之銘言: : 創業一開始的時候..大家通常都很熱心很有抱負.. : 但是有些權利義務如果沒有在一開始就講好.. : 將來發生衝突的機會就增加.. : 比較常見到的..幾個人各自拿出一些錢合作.. : 賺了錢大家分..那是大家平分還是依照出資比例來分.. : 可能就忽略了..如果有先講好依照出資比例來分.. : 可能哪天又有人有意見.. : 為什麼我每天從早忙到晚..整個月沒休息.. : 而那個人一星期只做一兩天..領的錢卻比我多好幾倍? 剛剛開始逛這個版,所以我回的這篇文章也有點歷史了 ^Q^ 就股東出資和出力的經驗,我老爸有跟我講一個例子 我老爸以前是作營建業的,和他朋友接case自己蓋房屋 他們會去找地.找金主來合作,他們就有一個規矩, 出錢和出力的人分紅是有一定比例的 例如出資金的金主,他最多只有60%的利潤,超過60%太多就不用浪費彼此時間了 (有些金主想拿70%利潤,但是我爸他們合算後,根本划不來....) 出錢的可以不用出力,但是出力的也不能作白功 以6/4分帳對我爸他們作營建來說是最合適了...... 以這例子來說,如果一家店有5個股東,除了依個人出資的比例外, 還應考量出力的部分,再用合約白紙黑字規範彼此的權利義務... 這樣既保障自己,也是保障他人........ 5個股東的出資比例佔總利潤75% (75%再依每個人出資比例分配), 剩下25%利潤則是依股東對經營商店的努力評比 如果有人付出的少,自然只能拿25%中的小小比例 醬應該不至於有太大的紛爭,大家先把遊戲規則白紙黑字訂好, 將來有糾紛就依照股東合約解釋就行了..... 小弟淺見....... : 只是因為出的錢比較多?而且大家工作性質都一樣的.. : 從某個角度來說..出資者是有所貢獻的.. : 他提供了一些工作機會..所以有所回報是合理的.. : 而付出勞動力的人當然也有貢獻..因為直接付出勞力心力.. : 一個公司可能會對董監發放董監報酬.. : 當作這一些日子以來經營公司的回報.. : 在公司任職的人通常針對所擔任的職務獲得相對酬勞.. : 所以老闆也是有薪水的..董事長也可以領薪水.. : 一開始的時候把他先劃分出來.. : 約定好多少酬勞給負責某個職務的..外加多少的分紅.. : 有請假或是加班又要如何計算.. : 多少比例的留在公司(比如說10%).. : 剩下的才依照持股比例分配.. : 先把遊戲規則清清楚楚的確立下來.. : 長遠來說是有幫助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255.63
dantal:這個做法很不錯 推 03/01 16:10
edaps:股東也可以任職於公司  每月領薪水 , 薪水還可當年度費用 03/03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