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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yfancy (精品皇家俱樂部)》之銘言: : : 我當然知道這樣聽起來很刺耳,但是因為這個問題真的很困擾我 : : 假設今天他投資我,我們五五分帳,生意進行的很順利 : : 可能第一年已經回本了,第二年三百萬,第三年五百萬這樣賺(假設而已,大家不要兔我槽) : : 又或者是生意很穩當,平均一年一百萬這樣賺 : : 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在初期當然對我有莫大的助益,我當然要讓他賺錢以為回報 : : 但是就這筆生意來講,投資者的貢獻是一次性的,而我必須長期的對這筆生意付出 : : 我自己想像過,如果在第三年我已經讓投資者連本帶利賺了兩三倍的資本額 : : 但是在未來的幾年都還是必須要五五分帳,而我竟無力改變 : : 這樣子我心裡恐怕會有芥蒂,對合作關係不好 : : 所以我才想誠實的面對自己,把不中聽的話說在前面 : : 難道做生意從來沒有所謂的"贖回條款"嗎?? : : 還有大家說的對,我真的沒有經驗,所以講出一些對大家來說異想天開的話,還請大家見諒 : : 真的很感謝大家對我的回答 : 嗯~~~贖回條款嗎?!~應該是沒有~ : 但有類似方案~~就是"股東增資",依出資比例重新認股! : 以賺錢為前提!如果第三年你感覺股東都是知道你的know how才有營收! : 你又不想讓其他領太多,你可以對股東提出增資的要求! : 例如資本額:100萬,你想增資到500萬!(當然賺的很多的前提下,才有人會想把錢拿出來) : 如果一開始你的股份是50%,股東很多人也是50% 100W/1000股=1000元/股 : 你要求增資到500萬,500W/1000股=5000元/股 : 這時候..嘿~~還是比誰的錢多..你知道我的意思! : 我想.這時候,你也有錢了.就可以買多點股份回來! : 只要你的股份大於50%,你就是董事長囉!有絕對的權利! : 但也不能惡搞唷!~加油.. : 是什麼好事業啊?也讓我參一腳吧~~哈...^O^ 板上高手真多 創業板真是好地方 過河拆橋也是可行 條件事先設好 有人願打自然有人願挨(不過可能要找很久XD) 我覺得可以以利潤多寡來決定分紅比例 例如每月賺10萬以下 出資者與你各分50% 50% 10萬~20萬 可能就變成 40% 60% 20萬~30萬 變成 30% 70% 儘管企業的成功來自於優秀的管理人才(也就是你) 但畢竟他也是當初支持你的伙伴之一 至少也要念這個情 與他分享成功的果實 不然拆夥了 難保人家不會有小動作 自行創業打對台等 而且傳出去 對你的名聲也不好 有錢有脈才能長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19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