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我考慮到這點 所以不敢作這份兼差
: 畢竟這無法像賣盜版一樣 用人頭帳戶躲掉
有可能 不過如果單就硬體問題應就OK吧
不然就問客人是否自己有準備軟體
有的話就弄張單據寫明軟體是客戶本身所擁有的
強調僅提供"技術"服務 軟體取得來源與版權問題 自身並無關聯
然後雙方同意簽名蓋章 不知道能否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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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8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