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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ismy (陷入無盡的孤獨)》之銘言: : 於是這傻小子認賠停損,就出現了很熟的畫面。 : 這傻小子要頂店,卻一直頂不出去,因為出現了第二個賤人,就是房東。 : 要來頂店的人,有意頂下這間店了,要重新簽租約,但房東故意調高租金。 : 結果大家算一算,不劃算,租金太貴做不來,這店就頂不出去了。 : 但沒理由每個月賠八萬這樣一直賠下去。 : 好了,這傻小子最後走投無路,要讓出空店,而且是「免費讓店」。 : 因為這傻小子,只想拿回租約的十五萬押金。 : 結果房東一樣把租金調很高, : 一群撿到便宜的人看到有免費的餐廳出讓,談好後去見房東。 : 結果開開心心的來,比著中指回。「幹,這是天價嗎?怎麼可能能做,」 : 結果,頂不出去,簽約還要租兩年,賠不下去,最後連押金也賠給房東了。 : 裝璜要拆回去幹嘛?都負債了還要花錢找人來拆? : 最後房東笑呵呵的接收了這間店,賺了店面、又賺了十五萬押金。 : 然後房東再壓低租金把店面頂讓出去了。 : 這是一場惡夢。 : 也不要怪這傻小子當時不懂什麼捍衛權益的法律、找律師詢問等這些老練做法。 : 因為他當時還只是個不懂事的學生。 推文中大家都在討論房東起租金的事 我也想知道要怎麼防止這類事情的發生 情況就是 假設你跟房東的租金是五萬,簽兩年。 結果你做不下去要頂給別人了。 別人頂你的店,但租金要跟房東另外簽約。 但房東租你五萬,卻沒答應也租別人五萬。 房東開始搞鬼,起租金六萬~七萬。 結果租金那麼高,當然沒有人要頂你的店了。 那你要怎辦? (1)繼續還兩年租金? 不可能。 (2)頂給別人? 房東起那麼高租金也不可能。 (3)把15萬抵押金送給房東,能搬走的搬走? (好像只能這樣?這不就如故事中的情節一樣了?) (4)告他!(能告成嗎?他是房東,他想租多少是他的自由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82.92.161 ※ 編輯: thismy 來自: 203.82.92.161 (10/12 20:23)
desen:在一開始承租時候,須附代一條,如店面營運結束,須無條件解約! 10/12 21:29
desen:畢竟投資當然希望賺錢獲利,誰都不希望結束營運~房東應能體會 10/12 21:29
desen:如果沒有這條保障自己權益,就容易落得兩面挨槍~被八死~ 10/12 21:30
thismy:現在租店有這樣的?一般上 好像都是簽兩年、三年吧.... 10/12 23:59
kutkin:不然就看能不能轉讓租賃權 10/13 02:06
kutkin:不能終止又不能轉租 那你可就得多想想要不要租了 10/13 02:12
higashi:推ku大,如果當初能轉租當二房的話,所有的問題也就解決了 10/13 07:48
higashi:,至少還能拿一些回來。 10/13 07:49
themost:記得民法有規定,除非另有約定,不然承租人是可以轉租的 10/13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