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TheRock:把別人當笨蛋... 10/06 00:12
→ jamo:有必要噓嗎?起碼他很老實的講,並沒有瞞騙... 10/06 00:39
→ thismy:嗯 推二樓 他很老實的講 所以不含欺騙成份 10/06 00:51
→ desen:感覺原PO說話口才很好,但就是少說了一樣~ 10/06 06:28
→ desen:頂讓金25萬超高ㄟ~但就是買一個金礦的希望.. 10/06 06:32
→ desen:那還不如等原PO退租,再去跟真正房東簽約,租下空屋~重新裝潢 10/06 06:33
推 KENNYHOT:啥 裝潢加設備二十五萬不到就可以達到嗎 10/06 12:02
推 kutkin:既然人家招牌要帶走 你還是要重新裝潢 10/06 12:15
→ kutkin:幹嗎買一個沒用的殼 10/06 12:16
→ kent1974:樓上,這個殼有用可能還很好用,問題是根本稱不上頂讓, 10/06 12:19
→ kent1974:直接跟房東租就好了,如果沿用設備和販賣品項,就還要跟 10/06 12:20
→ kent1974:就開在對面的原老闆競爭。只能看看二手設備還值多少了/ 10/06 12:21
推 kutkin:有用的確是建立在沿用的前提 但也競爭變大 10/06 12:26
推 presea:(小小聲) 我覺得座位才28個『魚網有點小』... 10/06 17:04
→ presea:我覺得這個問題可能會比頂讓金多少重要..... 10/06 17:05
→ presea:我家以前42個座位,都會覺得應付上班族輪轉速度不足了... 10/06 17:14
推 puyo:為什麼我想到了洪金寶的電影呢 10/07 00:25
推 themost:快餐車? 10/07 00:43
推 puyo:鬼咬鬼 10/07 21:47
→ bobju:嘉禾有三寶,成龍,元彪,洪金寶? 10/08 11:30
→ mikamiyoki:好地點應該不用上PTT...門口貼紅紙就一堆人搶破頭... 10/08 18:45
→ mikamiyoki:老實說看了您的設備...很想請教您生意能好到哪? 10/08 18:46
→ mikamiyoki:二十五萬能頂剩下幾個月的租賃契約呢?? 10/08 18:48
推 presea:頂讓是比較辛苦啦...因為來看的人都會嫌東西不一定合自己用 10/09 12:39
→ presea:不過為什麼不帶走器具去對面用呢,全部買新的很傷本的說... 10/09 12:40
→ presea:我家頂了三個月頂不出去,一貼招租紅紙就被秒殺了 10/09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