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tem:讚 10/07 23:48
[email protected])提出檢舉.
昨天在永康街拍了一台違規停在人行道上的車子, 今早又在東區拍了一台違規停車,寄去
該檢舉信箱後, 一件受理一件因沒拍車頭所以失敗. 把這消息放到這邊來看看會不會讓
台北市的交通稍微改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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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03.54
走在台北街頭常見許多交通違規嚴重阻礙交通, 明明馬路已經很窄了
卻還Double Parking至於機車必須走到快車道去, 常暗幹這種狀況卻怕得內傷.
有空時我就寫email去台北市警察局問是否可檢舉這種交通違規?
幾天後回信答覆是可以的.
辦法如下
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十五條之一相關規定,需填具
檢舉人真實姓名, 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式, 發現違規行為之發生地點,住址, 日
期(年月日), 時間(時分)及違規事實內容, 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
徵等具體相關資料(如採證照片), 向發生地管轄警察機關提出檢舉,受理單位依據檢舉資
料查證其交通違規屬實者當依法予以舉發.
如係違規停車者, 其攝取採證照片之角度應涵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以辨識駕駛人是否在
場), 車輛牌號及違規事實等足以證明其違規行為之資料, 另如使用數位式照相機所拍攝
之採證照片惠請使用電子郵件附加檔案傳輸方式, 逕向本大隊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