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ydie (Delacre至死不渝)
看板traffic
標題[罰單] 已繳費卻說我未繳罰單
時間Wed Mar 22 21:54:27 2006
違規日期:94年12月1日
違規事項:沒有二段式待轉 (館前路228公園)
事情是這樣的 今天我收到這張裁決書
主旨是要我繳納三倍罰金600*3=1800
今天是3月22日 離事發當時已快4個月
但我記得因為是我騎車後拿到的第一張罰單
所以特別謹慎的 沒兩天上班前就去郵局繳費了
怎麼可能沒繳費!!
可是現在我找不到收據
請問這樣打到裁決所反應有用嗎
還是要問繳納的郵局是不是調得到我繳費的紀錄?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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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三天東京人... 當七天巴黎人...
當八天雅典人... 當十五天伊斯坦堡人...
生命就該如此...
否則
得到哪一輩子才能當伊斯坦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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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8.65.49
推 curiosity:打電話再確認一次,有次我同學就是繳了錢,又收到二千塊 03/28 21:54
→ curiosity:的罰單。後來打電話去確認,發現是他們疏失。打電話問吧 03/28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