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pper (社區協力照顧省力)》之銘言:
: ※ 引述《Magnoliaceae (青春 掛 了一半..)》之銘言:
: : 喔
: : ======
: : 不過討論了這麼久
: : 到底現在這個法案 在市議會流程到哪了?
: : 我比較關心的是
: : 馬市府現在對於這個法案要開始執行的時間
: : 還有緩衝時間和配套措施
: : 因為我們在這邊唉唉叫這麼久
: : 大眾的意見仍然是在這邊打轉 딊: : 我看執行是一定會的啦 就我們的議會....
: : 只是在於對機車族影響層面上如何緩衝...
: 機車收費政策,到目前只是「研議」階段,交通局要委託學術單位
: 做研究,研究完交通局訂出執行方針,送交市政會議,通過後再送市議會....
: 目前整個政府對機車的政策,是「不鼓勵但不能打壓」的原則處理,
: 騎乘機車造成的事故非常高,有減低國內青壯人口生產力之嫌,
: 加上機車很容易造成污染,是政府不願意看到機車使用率跟數量繼續
: 成長的因素(絕對不是影響觀瞻,也不是國外沒有機車橫行問題)....
: 但是不能打壓機車的原因是:你一旦做出限制人民騎乘機車的舉動,
: 大多數的人會轉換去開汽車,而不是轉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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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一點我和你意見不同
以台北車站補習街為例 假設機車收費1小時10元
汽車收費則是40元以上
(台北車站平面40,台北車站地下50,希爾頓100,新光100,大亞100)
會轉換交通工具的人 必然是覺得一小時10元 一天要接近100元不合成本
那怎麼可能會去選擇耗費4~10倍的呢?
: 而國內道路容量不足,萬一比較有經濟基礎的人都開汽車的話....
: 因此機車收費,雖然有打壓機車使用行為的意圖,但是不能太過,
: 否則機車亂停巷弄還是小事情,萬一變成歧視機車族的作為,
: 那經濟地位、失業問題等等就會牽扯出來了....
我想只是機車停車收費沒有到動搖國本的地步吧...
: 使用者固然要付費,但是通常前提是:有人替使用者負量好管理的責任,
各個停車場 不是都會標示"本場僅供停車,不負保管責任"
雖然如此 我也不曾在台北市路邊或路外停車場遭竊過
: 不然在偏遠道路我把車停起來,固然使用道路的一部份,但是要付費給誰?
這扯遠了 本市目前只有研議重要路段停車收費(如:新生南路,台北車站)
何況偏遠道路(除風景區) 本來就是不收費的阿
: 因此政府沒有做好機車的停車管理之前,是不能貿然收費的....
: 而機車停車管理是很困難的,市政府過去為了使行人有更好的行走空間,
: 並且讓機車停車更有秩序,實行「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措施;
說到這個 我認為要全面實施
: 這項措施施行的程序不錯,因為市政府在規劃停車彎跟巷道機車停車格後,
: 這些停車格滿足原有機車停放輛八成以上,才會去取締停在騎樓裡的機車....
: 但是不是每個台北市路段都能實行;而這點做完之後,才有可能是執行收費
: 的動作,但要怎麼收?一個停車格停兩輛機車該怎麼辦?兩輛都收?
這只是施行細節的問題
汽車收費也會遇到同樣問題 也是有人停在兩格中間
兩輛都收並無不合理之處
: 還是一輛收一輛拖吊走?而且怕這一收,收費區段的停車格沒人停車,
: 附近沒收費的小巷子裡面機車並排停....
並排當然要取締阿 之後駕駛人就會知道一張900的違停
和數十元的停車費 該選哪一個...
: 機車停車收費,不但政策面提出有很大的挑戰,實行方法更是困難,
我倒是不認為很難實行 汽機車在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上 都是"汽車"
兩者都是有掛牌的 停車格標上號碼 立根牌子 就像現在路邊停車場一樣
機車沒有雨刷 可以套個橡皮筋 把停車繳費單繫在把手上
: 而且這是台灣獨有問題,我想大家口水戰完之後,看看有沒有解決方法....
: 另外機車是該好好管,但是一定要用「收費」這種方法嗎?
: 還是機車根本不是問題,政府大可不必管,駕駛人自己管好就行?
我覺得要自己管好是不太可能的
一定要有力量從後推使
就像公館圓環 警察會在大樓拍照取締行駛內縣道
所以違規情形減少很多
這是警察取締的功勞 不是駕駛人自己管好的
: 這些都是值得討論的。這不是光「公平」、「汽車要,機車也必須要」
: 就可以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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