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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pper (社區協力照顧省力)》之銘言: : ※ 引述《Magnoliaceae (青春 掛 了一半..)》之銘言: : : 喔 : : ====== : : 不過討論了這麼久 : : 到底現在這個法案 在市議會流程到哪了? : : 我比較關心的是 : : 馬市府現在對於這個法案要開始執行的時間 : : 還有緩衝時間和配套措施 : : 因為我們在這邊唉唉叫這麼久 : : 大眾的意見仍然是在這邊打轉 딊: : 我看執行是一定會的啦 就我們的議會.... : : 只是在於對機車族影響層面上如何緩衝... : 機車收費政策,到目前只是「研議」階段,交通局要委託學術單位 : 做研究,研究完交通局訂出執行方針,送交市政會議,通過後再送市議會.... : 目前整個政府對機車的政策,是「不鼓勵但不能打壓」的原則處理, : 騎乘機車造成的事故非常高,有減低國內青壯人口生產力之嫌, : 加上機車很容易造成污染,是政府不願意看到機車使用率跟數量繼續 : 成長的因素(絕對不是影響觀瞻,也不是國外沒有機車橫行問題).... : 但是不能打壓機車的原因是:你一旦做出限制人民騎乘機車的舉動, : 大多數的人會轉換去開汽車,而不是轉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 關於這一點我和你意見不同 以台北車站補習街為例 假設機車收費1小時10元 汽車收費則是40元以上 (台北車站平面40,台北車站地下50,希爾頓100,新光100,大亞100) 會轉換交通工具的人 必然是覺得一小時10元 一天要接近100元不合成本 那怎麼可能會去選擇耗費4~10倍的呢? : 而國內道路容量不足,萬一比較有經濟基礎的人都開汽車的話.... : 因此機車收費,雖然有打壓機車使用行為的意圖,但是不能太過, : 否則機車亂停巷弄還是小事情,萬一變成歧視機車族的作為, : 那經濟地位、失業問題等等就會牽扯出來了.... 我想只是機車停車收費沒有到動搖國本的地步吧... : 使用者固然要付費,但是通常前提是:有人替使用者負量好管理的責任, 各個停車場 不是都會標示"本場僅供停車,不負保管責任" 雖然如此 我也不曾在台北市路邊或路外停車場遭竊過 : 不然在偏遠道路我把車停起來,固然使用道路的一部份,但是要付費給誰? 這扯遠了 本市目前只有研議重要路段停車收費(如:新生南路,台北車站) 何況偏遠道路(除風景區) 本來就是不收費的阿 : 因此政府沒有做好機車的停車管理之前,是不能貿然收費的.... : 而機車停車管理是很困難的,市政府過去為了使行人有更好的行走空間, : 並且讓機車停車更有秩序,實行「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措施; 說到這個 我認為要全面實施 : 這項措施施行的程序不錯,因為市政府在規劃停車彎跟巷道機車停車格後, : 這些停車格滿足原有機車停放輛八成以上,才會去取締停在騎樓裡的機車.... : 但是不是每個台北市路段都能實行;而這點做完之後,才有可能是執行收費 : 的動作,但要怎麼收?一個停車格停兩輛機車該怎麼辦?兩輛都收? 這只是施行細節的問題 汽車收費也會遇到同樣問題 也是有人停在兩格中間 兩輛都收並無不合理之處 : 還是一輛收一輛拖吊走?而且怕這一收,收費區段的停車格沒人停車, : 附近沒收費的小巷子裡面機車並排停.... 並排當然要取締阿 之後駕駛人就會知道一張900的違停 和數十元的停車費 該選哪一個... : 機車停車收費,不但政策面提出有很大的挑戰,實行方法更是困難, 我倒是不認為很難實行 汽機車在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上 都是"汽車" 兩者都是有掛牌的 停車格標上號碼 立根牌子 就像現在路邊停車場一樣 機車沒有雨刷 可以套個橡皮筋 把停車繳費單繫在把手上 : 而且這是台灣獨有問題,我想大家口水戰完之後,看看有沒有解決方法.... : 另外機車是該好好管,但是一定要用「收費」這種方法嗎? : 還是機車根本不是問題,政府大可不必管,駕駛人自己管好就行? 我覺得要自己管好是不太可能的 一定要有力量從後推使 就像公館圓環 警察會在大樓拍照取締行駛內縣道 所以違規情形減少很多 這是警察取締的功勞 不是駕駛人自己管好的 : 這些都是值得討論的。這不是光「公平」、「汽車要,機車也必須要」 : 就可以解決的....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203.3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