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slite12 (Kreutze!)》之銘言:
: ※ 引述《sallykoi (說什麼也要努力)》之銘言:
: : 我很想告他
: : 要怎麼弄?
: 各主要大學都有法律服務社 妳可以去問一下詳細意見
: 反正又不用錢:p
: 不過法律不是萬靈丹啊>"< 並不是告一下就可以解決問題的
: 而且不只是妳弟 任何人(包括原告)上法院 都會有紀錄
: 這對任何人(除了靠被紀錄吃飯的人)都不是好事情
: 還是先把法律當恐嚇他的工具 不到最後不要輕啟訴訟啊
: 至於妳弟的問題 可以參考無權代理 無權佔有 不當得利 等部分就是
: 至於kUTKIN大提的存證信 個人覺得沒有什麼路用
: 許多人常常會假裝沒收到 雖然假如可以證明對方有收到的話 是不利受信方的
: 但是實際上很難(人要耍花樣有太多種了:)
: 不過妳倒是可以試試請人幫忙寫封存證信似的信 闡明利弊給妳弟看啊
如果勸說這樣有用的話 sallykoi就不會沒輒了
我想 你們還是去看民法95條以及相關判例
有很清楚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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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67.156.212
※ 編輯: kutkin 來自: 203.67.156.212 (08/23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