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sps (種在土裡的洋蔥)》之銘言:
: ※ 引述《WangVictor (It's everything!)》之銘言:
: : ^^^^^^^^^^^^^^^^^^^^
: : 第幾條阿?
: : 要不要跟我們分享一下?
: 請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條
: 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
: 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 我不知道這種法規底下有哪些地方是行人不能使用的!?
: 除了高速公路跟鐵路以外,幾乎所有看得到的地方都算道路
: 『供公眾通行』就算道路的話
: 如果『行人』不算公眾,難道只有汽車機車才稱得上是公眾!?
: 所以道路專供行人使用似乎並無邏輯上之瑕疵
我的看法不同
我認為這道路只是規範這項法規的定義範圍
公眾不等於行人吧...
這是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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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203.37.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