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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ngVictor (我喜歡刑速蘭...)》之銘言: : ※ 引述《LucaBadoer (我用F2003-GA衝!!)》之銘言: : : 我父親公司附近有一家照相機器材行 : : 經常以長椅子佔用店門前的騎樓空間 : : 並註明"機車騎士請勿任意移動" : : 但事實上本人明查暗訪後發現 : : 該店在上班時間之後便將椅子撤走 : : 並將他們自己的機車停放在該處 : : 像這種蓄意佔用停車空間不讓一般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 : 實屬自私自利 : : 不知道是否已經構成路霸條件? : 算 : 但是就算你去檢舉 : 它也可以去跟市政府申請門口禁止停車 : 頂多兩敗俱傷 : 你不能停 它也不能停 歐歐..謝啦.. 其實我個人是並沒有開車或騎車 只是很痛恨那些店家為了自己的使用方便而妨害一般民眾使用權的行為 如果他真的有膽去申請禁止停車也罷 起碼還能維持行人的權益 就是不要"他自己擺東西(或停車)而別人不能停車或走路"的自私作法 : (其實它繼續停的機會很大 可以警察來再移車 如果是一般人 早就被吊走了) : 你還是不能在那裡停車 -- 了解你的極限,然後打破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8.9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