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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caBadoer (test all day long)》之銘言: : ※ 引述《WangVictor (我喜歡刑速蘭...)》之銘言: : : 算 : : 但是就算你去檢舉 : : 它也可以去跟市政府申請門口禁止停車 : : 頂多兩敗俱傷 : : 你不能停 它也不能停 : 歐歐..謝啦.. : 其實我個人是並沒有開車或騎車 : 只是很痛恨那些店家為了自己的使用方便而妨害一般民眾使用權的行為 : 如果他真的有膽去申請禁止停車也罷 : 起碼還能維持行人的權益 : 就是不要"他自己擺東西(或停車)而別人不能停車或走路"的自私作法 : : (其實它繼續停的機會很大 可以警察來再移車 如果是一般人 早就被吊走了) : : 你還是不能在那裡停車 其實騎樓好像是一樓的所有權耶(不是很確定) 我最近在銀行打工剛好接觸有關房屋抵押的東西 看到一樓建物的所有權狀通常都有包括"騎樓"的部分(算附屬建物部分) 但不太確定是不是就是指那裡 如果真的是的話那別人的地想要停幾部車也就沒啥好說的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1.16.165